张耀杰:四川省两名乡官的坑农害农

张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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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9日讯】2004年5月20日,《南方周末》在头版位置推出“本报驻蓉记者”曹勇撰写的长篇报导《拆迁农民“脱富致贫”,四川14人大常委拍案而起》,文章中最令笔者难忘的,不是张世昌等14名人四川省大常委的依法作为,而是四川省峨眉山市峨山镇镇长张继风的恶意坑农:

“2003年11月下旬,张世昌约了本届两名常委,四川大学教授罗懋康、西南民族大学教授陈恩美一同到万坎村、保宁村作暗访调查。……三位常委当时就约见镇长张继风,费了好大周折,张才开着一辆轿车前来。从张镇长的口中,张世昌这才知道,原来他2002年7月给省长写的信及省长的批复转到峨山镇后,镇里于2002年8月1日作了一个回复上报材料。材料上说,村民们不存在失地、财产损失,也不存在生活困难无出路等问题……令三名常委更难接受的是,镇长居然还说,村民们拆迁后还发了财,因为‘政府补偿和安置得很好……农民的素质很低,得了好处还叫屈……’”

实际情况是,分布在著名风景区乐山与峨眉山之间公路两旁的当地村民,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通过发展旅游业和农副业成为远近闻名的“小康村”, 村民们大多修起了一楼一底或一楼两底砖混结构的漂亮楼房,楼上住人,楼下做铺面。2001年风云突变,根据四川省及乐山市的规划,乐山大佛和峨眉山之间的这条公路要成为一条“绿色旅游通道”。在接下来的两年,峨眉山市境内沿绿色通道四镇一乡的1100多户农户被拆除房屋,从而成为住在窝棚里艰难度日的“下岗”农民,也就是失地、失房、失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代“贱民”。在广大农民失去楼房住进窝棚的同时,像峨山镇镇长张继风这样的政府官员,却颇为风光地升官发财并开上了小汽车。

限于官方媒体的新闻管制,《南方周末》不可能公开报导当地政府官员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大发横财的黑幕交易和暗箱操作。笔者手中恰好有另一名四川乡官化公为私、横征暴敛的犯罪证据,可以补《南方周末》之不足。

刚刚被撤职的陈文贤,是四川省自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旗乡乡长兼党委书记,他从1986年任红旗乡乡长兼党委书记以来,18年间既不倒台也不高升,通过“不在党政机关内担任职务”之类的公然说谎,同时还兼任着自贡市金马公司、红旗房地产公司、汇东物业公司、瑞尔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他的儿子陈刚,另有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私营企业东川贸易公司。陈文贤的私有资产包括40亩土地、一个东川贸易公司、一家开办在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内的大同润滑油超市、一个旧货市场,以及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商贸城店面、别墅、汽车等等,价值高达数千万元。除此之外他还另有许多看不见的隐形资产,据说也是高达五千万元。对于这样一个极其典型的化公为私、官商一体的地方官僚,失地、失房加失业的当地群众既恨他,却又奈何不了他。2003年6月12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三农调查报告》栏目,公开报导了四川省自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违法征地、坑农害农的事实,作为主要涉案人员的陈文贤,在一年之后也只是撤职了事!

1995年,红旗乡党委书记兼乡长陈文贤要办一个“自贡市金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时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侍俊立即划拨500亩土地给他作开发基地。陈文贤马上纠集下属和亲属入股金马公司,把金马公司办成一个“官商”结合的有限公司。红旗乡划归开发区后,开发区管委会又划出2000亩土地给金马公司作“工业园地”,用于安置被迁移的乡镇企业。然而,截至目前为止并没有一家企业进驻“工业园地”,金马公司却把2000亩土地用于修建“南湖别墅区”, 陈文贤更是率先修建一套五百平方米的豪华别墅给自己享用!!

陈文贤的金马公司出让土地时,自然要收取土地出让金和补偿费,陈文贤等人为了“沈黑钱”,私吞土地出让金、补偿费之后自己不开发票,而是叫现任四川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长刘佑林的弟弟刘伟林开办的公司代开发票。他们这样作一箭双雕:一是陈文贤把没有收或已经收到的土地出让金支付给刘伟林所在的王井建筑公司和沿滩建筑三公司充当工程款,以便转移和洗白贪污到手的土地出让金。二是王井建筑公司和沿建三公司在沿滩区登记注册并在沿滩区税务局交税,沿滩区税务局给他们核定的又是“定额税”。在这种情况下,王井建筑公司和沿建三公司即使为陈文贤代开上千万、上亿元的发票,也只交很少的一点税金,从而达到洗钱和偷税的双重目的,并为刘佑林、侍俊、刘伟林等人的坐地分赃大开方便之门!!了解到这一点,陈文贤在当地农民失地、失房加失业的情况下,偏偏拥有上千万资产和众多的情妇,也就不足为奇了。

关于四川省峨眉山市峨山镇拆迁农民的“脱富致贫”,《南方周末》在“编者注”中颇为精辟地写道:“农民房屋拆迁补偿究竟多少才较为合理,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有缺失:其一,有针对城市居民房屋拆迁的法规,而没有针对农村房屋拆迁的法规;其二,地方政府在拆迁时往往混淆了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房屋的私有性质,赔土地时,就同时由政府或村委会确定了农民私人房屋的补偿标准,无法保障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笔者看来,中国农村社会的根本问题并不仅仅是“法律有缺失”,而是政治制度上存在着人为造成的严重缺失。农民自治的最大障碍,是不经农民选举却偏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暗箱操作强行包办农民利益的乡、村两级党、政官员。撤销已经高度黑社会化的乡镇一级党、政部门,给农村党支部彻底断奶,让农村党员利用自己交纳的党费依法开展组织活动,才是推动农村改革并保障弱势农民合法权益的重中之重和当务之急!!

源自《议报》151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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