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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韩复航协定由双方代表签署 是台湾次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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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1日电)台湾外交部发言人吕庆龙今天表示,台韩基于平等、互惠及尊严原则,完成台韩双边航空协定签署,而协定由驻韩国代表李在方与韩国驻台代表黄龙植签署,则是台湾的次佳选择方案。

中华民国与大韩民国基于平等互惠原则,并为增进双方实质关系,上午十时由台韩双方代表在台北签署双边航空协定,恢复台、韩双边航空运输定期航线。

吕庆龙下午向记者说明,这次台韩航约谈判双方互有让步,台湾政府是以务实的态度处理,推动实质外交,重点应置于获致谈判结果,以及协定的执行成效;而原本台湾坚持签署航约的代表层级,是由政府或部长级代表签署,但最后是由驻韩代表李在方及韩国驻台代表黄龙植签署,则是台湾在此议题的“次佳选择”。

外交部表示,这次与韩国达成复航谈判的结果得之不易,是台韩关系逐渐恢复的第一步,也是在关键时刻完成台韩双边航空协定签署,将有助于台韩民间各层面的交往。

据熟悉内情的人士表示,以往台韩包机模式的办理情形虽然不错,但不利民航业者的长期规划,不易开发韩国旅游市场,现在恢复台韩定期航线,将有利业者按市场特性扎实规划,并从事长期投资。

这位人士透露,这份协定的名称是“AirTransportation Agreement Between the TaipeiMission in Korea and the Korean Mission inTaipei”,双方在协定中并未以国名称呼,而是以签约方(The Parties)互相称呼。

据了解,这份协定台湾坚守住“Air Cargo(航空货运)”及“延远权”的权利,并未向韩方有所退让。

这位人士说,韩方为使韩国成为世界转运中心,兴建规模宏伟的仁川机场,因此希望能延揽全东亚主要的货运及旅客;在航约谈判中,台湾深知韩方意向,为避免牺牲台湾航空业者的货运利益,因此在协定里的航空货运部分,双方是以“留待未来协商”方式搁置歧见,以免为较小部分的争议而影响整体利益的获得。

他说,在这份协定中,韩方仅获得每周二班的空中货运运输,并未达成韩方原先的期待。

他说,就延远权而言,韩方也希望能藉由台湾而飞至香港乃至东南亚各主要国家,这是韩方重要利基所在,但台湾顾及民航业者的利益,深怕以韩航便宜机票又新颖的机队,将使中华民国国籍航空经营陷于不利,因此在航约中特别“排除”延远权,这是台湾坚守的第二部分。这位人士表示,国家间谈判当然有舍有得,在这次台韩复航谈判上,台湾有所坚守,但也有让步的部分;他说,原本台湾坚持以政府或部长级的名义完成台韩复航协定的签署,也希望在复航后台韩能恢复召开部长级会议等部分,但在政府评估国家利益后,便以务实的做法去选择次佳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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