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元旦与新年遇周日 隔天补假1天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毓莉台北三十日电)九十五年元月一日与新年(一月二十九日)适逢星期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表示,九十五年开国纪念日、新年,因适逢劳动基准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的例假日,均应于假期后的翌日,也就是九十五年一月三日及九十五年二月一日补假一日。

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规定的应放假日包括:开国纪念日、开国纪念日翌日、新年、除夕等。

内政部七十四年曾函释,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的纪念日、第二项的劳动节日及第三项的新年、民族节日、端午节、中秋节、农历除夕、台湾光复节,如适逢例假,皆应于假期之翌日补假一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