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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家庭所得差距在亚洲四小龙中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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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十三日电)台湾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表示,台湾最高与最低所得的“家庭所得”差距在亚洲四小龙中最小,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最高所得组来自政府及社会保险等收入成长 2.09%,但最低所得家庭方面却是 -1.14%,显示照顾弱势政策须再探讨。

据经建会内部最新完成的“我国所得分配变动与对策分析”,每年 8 月台湾行政院主计处会公布前一年度的所得分配资料,目前最新公布资讯是 92 年家庭所得差距为 6.07 倍,较 90 年及 91 年 6.39 倍及 6.16 倍呈现缩小。

与国际社会相较,据经建会整理,其中南韩、香港及新加坡的最新资讯仅至 90 及 91 年,但以当年所得差距资料,台湾仍低于南韩 6.8 倍 (2000 年 )、美国10.2 倍 (91 年 )、香港 17.7 倍 (2001 年 )及新加坡 20.9 倍 (2000 年 ),在亚洲 4 小龙国家中表现佳。

经建会分析,首先发现台湾低所得家庭就业人数有递减现象。拉长观察时间,自 1979 年至 2003 年,在最高所得组方面,平均每户就业人数仅自 2.65 人下降至 2.35 人、最低所得组则自 1.48 人大幅降低至0.62 人,平均每户就业人数竟然不到一人,值得特别注意。

其次,低所得家庭来自政府移转收入降低,来自私人成长,分析 91 及 92 年每户家庭收支变动,其中包括来自私人、企业及国外捐赠、政府补助、社会保险受益等的“经常移转收入”,其中来自政府项目,最高所得组成长 2.09%、但理应受到较多照顾的最低所得组却是负成长 1.14%。

经建会进一步说明,上述现象代表最低所得组来自政府及社会保险移转收入下滑,政府照顾弱势政策有必要进一步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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