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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节散布中共犯台新闻 检警:已触法难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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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一日电)一名大学生趁“四一愚人节”之际,在网路上假冒媒体发布“北京斩首行动、总统府遭轰炸”的新闻,此举引发社会讨论;检警人员表示,张贴这则有关国家安全的不实新闻,已触犯社会秩序维护法。遭冒名的单位以及因为假新闻而蒙受损失的民众,将可向“散播者”提起告诉或求偿。

专责侦办网路犯罪的刑事局侦九队队长李相臣表示,类似案例在国外可说司空见惯,但在台湾,这名学生的行为已侵害到被冒名媒体的权益,媒体有权对学生提告,其次,学生散布的内容已算是“不实谣言”,虽然没有刑责,但恐会构成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的要件。

社维法第六十三条第五项规定,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秩序安宁,可处三日以下拘役、或新台币三万元罚锾。

台北地检署表示,这名学生之举已违反刑法“伪造文书”罪章,同法规定电脑、电磁记录亦属“文书”的定义,若有其他媒体或人转载假造的新闻或其他因素导致被冒名媒体受到损害,媒体可以提告。

此外,检方表示,若是有民众因为这则假报导蒙受损失 (例如股票投资受损失),也可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提出侵权赔偿,总之,学生恐无法以“今天愚人节”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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