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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日记 70年前起头 至今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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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蔡彰盛╱竹市报导〕八十一岁新竹市民蔡石生从小养成写日记习惯,迄今超过七十年,为自己也为台湾留下了弥足珍贵的回忆,只可惜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前十年的日记在二二八事件发生后忍痛焚毁,现在回想都相当不舍。

爱写日记的蔡石生年轻时曾被日本政府征召到海军服役,加入海军陆战队,后来连他在内由一百个台湾人组成的部队,被送往菲律宾与美军血战,但绝大多数都成了炮灰、当场死在登陆沙滩上,只剩下他与五名生还者幸存,历经这样的生离死别,更加深他记录“活着的每一天”的信念与毅力。

蔡石生说,他从十岁左右就开始养成写日记的习惯,每天写日记让他深深感觉到,每天都应该过得很充实,且都要做有意义的事,晚上坐在书桌前写日记时,也颇有孔夫子所说“吾日三省吾身”的感觉。

但他说,二二八事件发生之后,全台笼罩在白色恐怖中,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他忍痛将写了十几年的日记本放火烧光,那时心中的悲愤绝不是外人所能想像,十几年的心血付之一炬,现在想来仍极为不舍。

后来恢复写日记,蔡石生发现写日记不但可以锻炼毅力,竟然还可以救人。他说,有一次他的朋友遇上买卖纠纷,对方故意赖账,朋友想起他天天写日记,对于这件买卖过程相当清楚,便拜托他上法庭作证人。

由于当时已是过了三年的旧事,头一次开庭时,法官见他在关键部分回答得钜细靡遗,不禁问他“这么久的事,怎可能记得这么仔细?”还怀疑他串供,蔡石生则说,这完全归功于自己写日记,法官则要他下次开庭时带日记本来。

结果,第二次开庭法官当庭勘验他的日记,果然没错,甚至连第一次开庭与法官对答的内容都记得清清楚楚,这下法官没话说,不久就判他的朋友胜诉。

因为长年写日记的缘故,爱妻逝世十二年六个月又几天,他也在脑中记得清清楚楚,虽然与妻共度的日子在那一天终止,但多亏了日记的移情作用,让他不断在日记的爬格中,回忆爱妻的一点一滴,仿佛妻子就在他身边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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