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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人用PDA 空姐白挨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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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余瑞仁╱桃园报导〕一名梁姓旅客从泰国曼谷搭乘华航班机飞返台北,于飞行时使用PDA遭制止,他反骂空姐“笨蛋”、“没有专业知识”,抵达中正机场后被华航报警逮捕,航警发现该PDA具有行动电话功能,不过并未插上SIM卡,但仍根据空服员指证他在飞航时,使用干扰飞航的通讯器材,将他随案依民用航空法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

被华航向航警局报案且依现行犯移送法办的梁姓旅客,是于今年4月19日从泰国曼谷搭乘华航班机飞返台北中正机场,梁姓旅客当天上午11点45分许,在华航飞行班机上享用空服员送上的餐点后,拿起携带的个人数位助理(PDA )开机使用,但立即遭空服员制止,梁某则口气不佳,高声斥骂空服员“没有专业知识”、“笨蛋也知道3万多英尺高空电话也打不出去”等,拒绝合作。

航警逮捕他后,发现该PDA具有行动电话功能,不过并未插上SIM卡,但仍将他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

承办检察官行文民航局商请解释相关规定,依民用航空法订定的“干扰飞航通讯器材种类”公文,说明国内线班机全程禁用任何电子用品。

至于国际线则分为全程禁用、起飞及降落阶段禁用的电子用品,其中全程禁用的电子用品包括个人无线电收发报机、行动电话、各类遥控发射器(如电玩遥控器等 )与其他发报类电子用品﹔起飞及降落阶段(飞行高度1万英尺以下 )禁用的电子用品,则为个人视听用品(如CD、DVD、MP3等 )、摄影装备、电子游戏器、电脑及周边设备与收音机。

由于案发时间为班机飞航中途,梁某称根据机长广播,当时飞航高度为3万7千英尺。为此,检察官已行文航空公司,说明该班机案发当时的飞行高度,如果确定并未在一万英尺高度以下的起飞、降落阶段,则全案将予以不起诉处分。

电子产品 国内线全程禁用

〔记者刘力仁╱台北报导〕民航局表示,为免航机导航及通讯设备遭干扰,全程都不能使用手机,PDA如果是单纯的电子设备,在一万英尺以上高空,飞机平飞后可以使用,但具手机功能的PDA,就被视为手机,属于全程禁止使用之通讯器材,违者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5万元以下罚金,如因手机导致严重飞安事故,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至于旅客指称PDA虽有手机功能,但当时未插入SIM卡,PDA即不具手机功能,民航局表示,这部分争议应由警调认定,但当时空服员制止是正确的行为。

飞航国际线的华航及长荣航空表示,民航局规定,旅客全程不能使用手机,PDA如果具手机功能,会禁止旅客全程使用﹔国内线飞航时间短,因此,民航局规定全程不得使用电子产品,飞航国内线的复兴、远东、立荣、华信航空,都规定全程不得使用包含PDA在内的电子产品,无论PDA是否具手机功能,起飞前,空服员都会先举牌告知旅客此一规定,请旅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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