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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费率 预估高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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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贝林/台北报导〕台湾行政院昨完成健保法修正草案初审,确定将直接推动二代健保以加速改革,未来民众职业异动时,将不必再办理转入、转出的手续,还可自负差额使用较高价的药物;但移居海外者将不能再“一有病就回国看健保”,须回台居留满四个月才能再享健保。

依家户总所得计算

至于民众最关切的收费问题,将改依家户总所得计算,但仍须待立法院通过修法、行政院确定实施日期后,才能精算出确切费率,预估应会在四%至四.五五%之间。该草案预计下周由行政院院会通过后,送立法院审议。

草案将被保险人类别简化为二大类,第一大类包括综合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及其合并申报的配偶及受扶养家属、军教人员及其配偶及受扶养家属;第二大类即前述以外的被保险人。家户计费人数以四人为限,一律称为被保险人,不再有眷属的区分。

强制性社会保险

卫生署原拟先推依个人财产总所得计算的“一点五代健保”,但行政院为加速改革,决定直接推二代健保,并将二代健保明确定位为强制性的社会保险。

未来健保所需经费,除法定收入外,由政府、雇主及被保险人分担,其中政府及雇主之负担采“固定责任制”,依一定公式计算应分担经费,并随台湾生产毛额(GDP )调整,其余则由被保险人负担。

为免主管机关无法及时更新给付药项,导致现行民众选用未纳入给付品项药物即须全额自费的不合理现象,草案明订未来将可针对同有效成分药品、同功能类别特材及新增药物,支付同一价格或订定给付上限,民众也可选用较高价或超过给付上限的药物,但需自负差额。

为让民众可以明确知道哪些医疗服务不给付,草案也明订除法律明定不给付事项外,未来主管机关将不得自行公告不给付的诊疗服务及药品。另草案也明订政府应负担的保费中,中央政府应分担八十五%,地方政府分担十五%。

卫署将委国外精算

〔记者洪素卿/台北报导〕卫生署副署长陈时中表示,目前二代健保草案仅确立以家户总所得为费率计算基础,并未有确定费率出炉。

至于先前多次报载的二代健保费率,主要是依据健保财务平衡为基础,配合国家财税资料后,试算未来推动新制家户总所得后,可能的费率。

因为健保局以及卫生署对于GDP成长的认知有差距,真正的费率会在第三季总额协商后,才会委由国外精算师做费率精算,送交监理委员会。

陈时中表示,目前除了确认采“家户总所得”制的二代健保法外,也决定采行安全准备不一次补足的方案。未来二代健保收入与支出连动,不需要一次备足三百多亿的安全准备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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