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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一日起在车道散发广告 罚三百至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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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十六日电)在交通繁忙的路口,经常可见打工族散发传单,不过台湾交通部决定,七月一日起将车道或交通岛上散发广告列入处罚范围,处罚对象为广告物、宣传单的所有人或雇主,罚金新台币三百至六百元。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已于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经总统公布,经过三个多月研拟配套子法,交通部确定新修正条文将于七月一日上路。

在车道或交通岛上散发广告物、宣传单等行为不仅影响行车安全,散发传单的打工族也经常传出工作伤害,因此修法纳入规范。

另外,疏纵或牵宠物 (包括禽、畜)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也将列入处罚,罚款为三百元至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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