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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汽车燃料使用费开征 高雄市七成车主尚未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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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9日讯】台湾政府最近公布95年自用车汽车燃料使用费开征期限至7月31日止,高雄市监理处统计,37万余辆中仅有12万余辆完成缴纳,仅占三成多,监理处提醒车主赶快缴纳,以免逾期受罚。

监理处表示,车主如尚未收到缴纳通知书,可电话补单,电话3613161-232、233、234或南区分处2257812-2401或就近至各公路监理机关补单缴纳。

为了让民众就近缴款,高雄市监理处今年在开征期间(7月1日~7月31日)增加五大便利商店-统一、全家、莱尔富、来来OK、福客多全省代收之门市据点约7,800个以上,以减少民众排队时间,希望民众多加利用,但纳费人需自行负担手续费7元台币。

汽车燃料使用费缴纳方式除了至全省各金融机构、公路监理单位及五大便利商店缴纳外,还可于开征期前填写金融机构委托转账申请书,由各金融机构自动扣款;或者以语音转账“电话412-1111或412-6666再输入用户码169#,利用各特约金融机构信用卡及金融卡、活期账户或邮局储金账户缴纳”及网路转账方式缴纳者,请上电子公路监理网站,网址:www.mvdis.gov.tw。

汽车燃料使用费逾期未缴纳,除了将受罚之外,依公路法第75条规定,监理处也将停止受理车辆各项异动登记及检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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