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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担保 债权一样小 金融秩序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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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靓慧/台北报导〕“排除抵押物权条款”为何让银行业者跳脚?银行业者举例,企业若获准重整,在经过数年后,却发现现实状况无法重整,届时手握抵押品的债权人,也无法拍卖担保品变现,有担保、无担保放款将“一样小”,只有债务人最大。

银行业者分析,根据我国的地政物权登记制度,是手握担保物权的人最大,目前的破产法制度,只要企业向法院声请重整,债权人就无法执行担保品的拍卖,直到法院驳回重整声请后。虽然所有的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声请查封拍卖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但仍以握有担保品的债权人优先,让有担保品的债权获得保障。

因为这样的制度,让以往有些企业,在即将发生财务危机时,就会先找无担保的债权银行,“恐吓”即将向法院声请重整,要求银行给予放宽条件或纾困;不过,手握担保品的银行,通常显得“老神在在”,因为未来只要拍卖担保品,就可以取回欠款。

银行业分析,一旦企业声请更生,管理人就可以要求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等于是打破了以往的“绝对物权”概念,如此一来,有担保、无担保的债权一样小,势必导致国内金融情势的混乱。

有担保反而风险高 太荒谬

特别是银行过去对于有担保的借款,通常愿意给比无担保借款更高的额度,未来若“排除抵押物权条款”实施,有担保债权的银行,面临的损失恐将高于无担保债权银行,银行业者感叹,真的是太过荒谬。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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