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涛:看他们如何编织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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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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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5日讯】广州珠江医院神经科医生尹方明副教授大白天遭到员警开枪射击,当场死亡。此事立即引起社会震惊。事情的经过极其简单:当天清晨尹方明夜班下班后刚坐上自己的汽车,准备离开时遭到员警的盘查,警察怀疑尹教授的车牌冒用军车车牌,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后尹教授欲开车离开,而员警则鸣枪警告;尹不予理会,而员警再次开枪,而且枪口对准尹的胸部,于是,造成杀人的惨剧。一个鲜活的高级知识分子的生命就在“人民警察”的枪口下陨灭了。

此事一出,人们的质疑声铺天盖地,任何一个人连别人的一只小狗都无权随意杀戮,而一个巡逻的员警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随意枪杀一个活生生的人!这就是口口声声讲法制的中国的现实!面对民众的质疑,广州警方的初步说法是,尹方明阻挠员警检查,并开车将员警拖了几米,员警是“被迫”开枪的。

问题是,即使按照警方的说法,尹方明讲员警拖走了几米,但并未对员警造成任何伤害,那么,员警就可以这样“被迫”开枪么?而且,是对着尹的致命部位开枪。事实上,按照中国颁布的《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在纸面上对员警使用武器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其中第九条明确对15种情形进行了规定,诸如,放火、劫持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劫持航空器、火车、机动车等交通工具,故意危害交通安全的;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等等,一共有15条类似的条款,但没有一条适用于员警对尹方明开枪的规定。也就是说,员警在这次的枪杀中完全是草菅人命!退一步说,即使按照员警的说法,尹方明不接受盘查,开车把警察拖着走了几米,也没有对员警造成任何威胁和上海,为什么开枪警告之后,还要对着尹的致命的胸部开枪?

杀死人是员警干的,这充分显示了中国员警的恶。但员警的行动、思维却来自整个公安系统邪恶的执法理念。早在去年4月在广州市召开的治安形势分析会上,当地领导就激励干警称“面对砍手党要敢开枪”,正是这种要员警“敢开枪”才鼓励了员警随便开枪。那么,中国还有法制没有?尹方明是“砍手党”么?退一万步说,即使他是个砍手党,在他和员警争执的当时,他也没有任何行动对员警造成威胁,更没有对社会造成威胁。员警认为某个人可疑就可以随便开枪,难道都不需要判决,就可以随便杀人?

其实,不光广州的领导这样激励员警,国内其他地方也不时传出类似的声音,一些地方同样鼓励员警“要敢开枪”,以解决治安问题给城市管理带来的困扰。其实,所谓的治安问题很多都是当局的政策引起的,一些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而去劫财劫物。但对这样的社会治安问题无论如何也不能靠“要敢开枪”来解决问题。

对于尹方明之死,警方到现在尚未给出说明,现在,他们的难题在于,此事已经激起公愤,使他们骑虎难下了。尚不知他们会编出什么样的说辞来掩饰员警随意开枪杀人的罪恶。但现在老百姓没有以前那么好欺负了,如果他们不能给出令死者家属以及社会满意的说法和处置,那么,老百姓闹起来也不是好玩的。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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