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月4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四日电)为了一笔人民币四万元的遗产,上海一名男子在法院争讼时,主张为死去母亲守灵的十天期间,每天应该收费一千元。法院昨天判决认为这个要求违背善良风俗,不予支持。
江苏“现代快报”今天报导,这名母亲徐阿婆在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逝世,她生前共生育三个儿子,长子和次子早已先于她去世。
徐阿婆因为农村城市化转型,曾领到村里发放的一笔“资产处置费”共计四万零六十六点二二元。就为这四万多元的处置费,二儿子的两个儿子提起继承诉讼,要求对徐阿婆的三儿子保管的这笔费用进行分割。
三儿子在法庭上辩称,钱已大部分用于母亲后事,此外他为母亲守灵十天,应按每天一千元的标准收费,目前可供继承的遗产仅有两千一百四十一元。
不过,法院认为,子女为母亲守灵,属于晚辈对长辈寄托哀思的方式,要求从遗产中支付费用,不符合公序良俗,法院不予支持。
报导中没有提到法院最后如何判决遗产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