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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接连线网际网路接取服务契约书范本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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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二十七日电)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今天表示,固接连线网际网路接取服务定型化契约书范本今天出炉,内容包含审阅期间至少为5日、明定契约的适用范围、服务内容与限制等,并保障消费者的个人资料,禁止外露。

消保会指出,上网早已是现代人生活一环,但也因此产生个人资料外泄,或被迫接受企业经营者自订违反诚信原则定型化契约条款的情形。

消保会表示,为此,消保会商请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研订“固接连线网际网路接取服务定型化契约书范本(草案)”,并经消保会邀集学者专家、相关机关、消保团体及业者代表等共同审查、形成共识,并文字化,日前经过消保会委员会议审查通过。

内容包含一、审阅期间至少为5日。二、明定本契约的适用范围、名词定义。三、明定业者提供服务内容、服务提供之限制、代为申请之相关业务。四、明定消费者倘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时,需取得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才能申办等10项主要内容。

消保会强调,此契约范本特殊之处有数点,包含一、针对数位时代来临,定义相关网路名词;二、保障未成年人上网权益(例如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者办理申请时,必须提出法定代理人的书面同意等规范)。

三、业者应明确明示连线服务费用。例如费率表及优惠方案应明示在契约或附件中;费率调整时,至少要在调整生效7日前,透过新闻传播媒体、各营业场所或网页公告,并以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消费者;消费者因违约被暂停连线服务时,停止期间租费仍要缴交,但收费总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费。

四、个人资料保障条款。在“个人资料保护法”尚未修正前,此契约范本明订通信业者对消费者的个人资料须负起保密义务。五、禁止业者擅自滥发广告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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