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书连载: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120)

国亚 / 网名:雅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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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正义无限

三、祸从口出 (下)
  
  还有一年春天,我到了位于某省偏僻山区的××煤炭矿务局,这个资源枯竭的煤炭生产企业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模式,全局八千多名职工加上家属合计四万多人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小镇,有自己的学校、医院、派出所等等。由于资源已经基本枯竭,职工的生存成了大问题,整个矿区到处是破破烂烂、摇摇欲坠的棚户,到处是没有事情做的下岗、失业职工。为了维持职工的基本生存需要,上级每年对其进行财政补贴一千五百万元,但平均到每人每月也不过一百五十元,实在是杯水车薪。由于地处偏远,当地职工甚至没有机会到城市去摆地摊谋生。这也是中国,与北京的高楼大厦、上海的豪华商场同在的另一个中国。

    鲁迅先生曾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这些所见所闻深深刺痛了我,让我良心不安。就在这令人窒息的沉默中,我爆发了。二○○○年夏天,我到某省一个地级市出差,目睹了当地政府一些官员们饕餮大吃、铺张浪费的情景,再对比自己以前见到过的工人生活的凄惨状况,禁不住满腔悲愤。回来之后就我的所见所闻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一个官方网站的论坛上。这篇文章轰动一时,被多家网站转载。

    然而当时我只是刚刚从事互联网写作,经验不足,因此在写该文时犯了几个大忌讳:一是把人名、地名虽用了英文字母代替,但处理得不够老道,环境描写又过于逼真,读者一看就知道是什么地方的事情;里面的职务都是原封原地摘录,知情人一看就知道文中写的都是谁。二是我在论坛的签名档里挂了自己的合成照片,当事人一看就知道作者是谁;本来我写这篇文章只是就自己所见所闻描述现象,并不打算针对谁进行人身攻击,但是这么直白的文章,肯定要惹祸上身的。三是我发表该文的论坛作为官方背景的论坛,一直是很多地方政府高度关注的地方,既然我的文章涉及政府官员,那么政府官员们就很容易看到这篇文章。

    果然,我的文章发表没几天,该市市委书记的秘书在浏览这个官方论坛时发现了这篇文章,越看越觉得像自己城市发生的事情,就向市委书记做了汇报。由于涉及到该市“形象”,市委书记指示严厉查处。就这样,人家下载了我签名档里的照片,按图索骥确定我就是该文的作者。

    当时我对此还一无所知。几天以后,我和我的上级再次到该地出差。走到半路上,我的上级接到朋友的一个电话,向他透露了这件事情。当时我们还不以为然,互相说言论自由嘛,有什么了不起的,继续前行到了那个市地界。到了以后,我们又接到一个电话,说现在政府那里闹得很凶,已经知道我们又到了该市,准备用公安与法院的名义拘捕我。我的上级一听,顿时慌了,赶紧向公司领导做了汇报。公司领导虽然对我闯祸异常恼火,但更爱护自己的员工,于是给那位上级下了死命令:不管你采取什么措施,一定要把人给我带回来,一根毫毛也不能掉!

    我的上级找到当地的一位靠得住的朋友把我交给他照顾,自己则“单刀赴会”,留在宾馆里等待前来兴师问罪的官员们。那位朋友不敢带我在公开场合露面,就弄了一辆车带着我在城市里不停地兜圈子。后来我听上级说,那位官员带着人马怒气冲冲地闯进了宾馆,我的上级赶紧给人家赔罪,可对方不依不饶。我的上司就先请人家吃饭,说边吃边谈。我的那位上司是酒精过敏体质,为了赔罪一口气连喝三大杯白酒,之后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而被送进医院抢救。政府官员一看是这个情形,怒气才稍微消了一些,答应看在我上司的面子上不动用法院力量,第二天与我谈判。

    第二天上午,我与那位官员在某宾馆谈判。那位官员怒气冲冲地来到我的面前,指着我的鼻子咆哮道:“你就是雅可夫?你可真了不起呀。”接着劈头盖脸地将我痛骂了一顿,骂我是“见人就咬的疯狗”,是“野心家”。大概那位年纪不小的官员并不太熟悉互联网发表文章和转贴的规则,他义愤填膺地指责我:“你假装什么正经?你自己就一稿多投,这是文坛里最卑鄙的做法!”由于事先公司领导有交代,再加上那位上级为了营救我几乎拼上了性命,我只好忍耐住一句嘴也不顶。

    那天的谈判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基本上是那位官员在声色俱厉地斥责我。其他内容记不清了,但记得他的一句警告:“你这个样子,说不定那天你被人装进麻袋扔进长江,你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后来,我根据公司指示向他赔礼道歉,并保证:一,从论坛上删除这篇文章;二,在论坛上公开发表道歉声明。

    我脱身回到武汉以后,根据当时谈判的承诺做了上述两件事情。当时很多网友们看到这些帖子,也觉得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于是自发地组织起对我的声援,一连好几天论坛上充斥了抗议和声援的帖子。然而那位官员可能觉得还不解气,又把我的另一篇文章《新组织部里的年轻人》给下载后传真给我原来的G银行,并附了我的照片。那篇文章实在是太写实了,几乎所有涉及到的人都可以对号入座,于是再次在G银行引起了轩然大波。公司领导对我接二连三地捅漏子异常恼火,当即决定扣除我半年的一切奖金作为惩罚。现在我想起来,这样做确实也有道理,因为当时我每日沉迷于在互联网发表政治见解,对工作三心二意;又惹出这么大的麻烦来,给公司利益也造成了损害。要是在一般单位,恐怕早就被炒鱿鱼了。

    当时我还从来没有过类似的经历,这一切对我的打击是很大的。我曾经一度想离开这个公司,到北京去谋求自由发展。于是,二○○○年国庆节期间我去了北京,受到北京网友们英雄般的热情款待后,我又到某报社谋职。然而理想归理想,现实归现实,我还是父母的儿子,妻子的丈夫;在追求自己理想的同时,我还必须承担起儿子与丈夫的责任。因此从北京回来后,我权衡再三,还是决定忍辱负重地留下,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不是爬起来而是站起来,因为我从来不认为自己犯了什么错误。

    也就是那次去北京时,我在卧铺车厢遇到了一个留学归国不久刚分到北京某大医院的女医生。由于彼此年纪相彷,很快我们就混熟了。女医生大约是刚出校门不久的缘故吧,尚良心未泯。她告诉我一个惊人的内幕:在西方国家,当一种新药或新的治疗方法投入临床试验以确定其疗效和副作用时,必须明确告知患者,取得患者同意后免费进行治疗,对试验出现的风险也要负责到底;而在我国,医院从来都不会明确告诉患者这是临床试验药品,也不会因为是充当试验实体而对患者减免费用,这已是国内医院约定俗成的规矩,大家彼此心照不宣。这位女医生非常难过地表示,医生们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展医学试验,违背了医学的基本道德;在患者付费的的情况下进行科学研究,试验成功了,他出名、你买单,名利双收而又不承担任何风险,试验失败则患者人财两空。她说她对医疗界的这种黑心做法感到痛心疾首却又无可奈何。

    不过,那时我还没有频繁地与医院打什么交道,对医疗界的黑幕虽然有一定感受,但并不深刻。因此,我只是附和着发了一点感慨,也没有往心里去。(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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