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书连载: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109)

国亚 / 网名:雅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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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组织部里的年轻人

十一、道德荒漠 (下)

我们家附近住着一对年轻小夫妻,在我们家刚搬过去时候,大家见面经常点个头。后来,我们渐渐觉得那家人有些古怪:男的经常一连好几个月不在家,女的则每天清晨我上班时见她从外边回来。后来有个邻居来串门时候跟我们说了他们家的底细:那个男的是小偷,经常因为盗窃被公安局拘留,而且人家“兔子爱吃窝边草”,这个楼道里几乎每家住户都曾经被他光顾;那个女的则被汉正街一个外地老板包夜了,每天晚上陪人家睡觉,早晨人家开门做生意就回来。我们一听,顿时张口结舌。所谓男盗女娼,算是被这家人占全了。后来我父亲得病,那个男的有一天还来向我母亲借钱。我母亲说,我男人病成这样,家里就靠过年糊两个灯笼给老头治病,实在是没钱啊。那个男的还算有点良心,连声说,阿姨,我真不知道你是这个情况,对不起了。

这家人混到这个地步,并非实在走投无路。那个男的原来有工作,但就是嫌钱少爱偷人家,结果给判了几年刑开除了工职。那男的还会开车,有一段时间给一个出租车司机夜间“挑土”(【注】“挑土”是武汉人对出租车轮班司机的称呼),一个月可以挣一千来块钱,但干了几个月觉得累,又不干了。有一天我母亲从他们家门口过,碰到那个男的跟几个朋友喝酒,喝着喝着哭了起来,说自己是怀才不遇,没有伯乐来发现他这匹千里马。后来那个女的跟人家跑了,那个男的就一个人在家,跟街上一个卖炸鸡腿的农村妇女搞上了对象,天天跑到人家的出租屋里白吃炸鸡腿。后来把那个女的吃怕了,偷偷搬了家。

一九九九年我们家花灯生意不错,就租了二楼的一套房子搞成展示厅的样子。后来生意不好,就把这套房子退了。后来房子的主人把这套房子租给了外面一个发廊,每天一到晚上就有不少小姐领着嫖客到那间房子里苟合,来来往往,川流不息。最多时,男男女女十几个人在一间屋子鬼混,那里面发出的淫声浪语站在楼道里都听得一清二楚。后来终于被举报了,有一天公安局来抓卖淫嫖娼,抓走一大帮人。

参加工作以后,我到过全国许多城市出差,发现在这些城市的繁华地区,比如火车站、商业区,都存在着一批数量不少的乞讨儿童。这些年幼的乞讨者衣衫褴褛,肮脏不堪,三五个一伙围住过往的人群,往往采取搂腰、抱腿等方式强行索要,因此他们也常常受到被骚扰的人们的殴打和辱骂。一九九七年我到北京出差,走到西单路口碰到一个中年农妇指挥一群乞讨儿。那农妇是专门做“国际贸易”的,中国人不讨,只要看到有老外经过,农妇就发出口令,于是那帮脏兮兮的儿童就冲上去抱住外国人的腿死死不放,直到对方掏钱。那些被抱腿搂腰的老外脸上那种鄙夷与厌恶的表情,深深地刺痛了我。这时,一个戴眼镜的北京中年妇女走到那个农妇面前指着她的鼻子骂道:“你给中国人丢脸!”农妇脸上挂着笑,用河南口音卑微地回答道:“没办法,孩子多嘛。”

在武汉,我也不止一次被这些乞讨者骚扰。每次为了脱身,我都要给个一块钱或者五毛钱的硬币。有一次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子抱住我,在我给了他一块钱硬币后居然还不满意,说道:“给这么点,小气!”我这个人一般不跟弱者计较,但见了这么个无耻的少年,也禁不住心里生气,大吼一声:“给老子滚!”那少年被吓住了,松开了我。后来我走了几步回头看了看他,竟然在向我做鬼脸。

武汉的洪山广场一带,则活跃着一批强卖玫瑰花的孩子。他们一般只看到情侣才动手,强行缠着要人家买花。一次我和妻子从那里经过,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缠着我要我买玫瑰花。虽然我一向不喜欢弄花啊草啊什么的,但心想,一枝玫瑰花也就两块钱,至多五块钱,买就买吧。谁知那丫头张嘴就要十块。妻子一听,说这不是敲竹杠吗?咱不买了。妻子拉着我离开,谁知那丫头居然抱住我的腰,也不说话,非要买不可。我就跟她说,丫头,你正是上学的年纪,咋不读书啊,干吗要干这个。那小丫头听了我的话,张嘴就骂:不用你管,连花都买不起的穷鬼!我一听,压住怒火说:做买卖得讲究自愿,我不买你的花你也不能骂我呀。妻子早就不耐烦了,一把把那丫头从我身上拽开,跟我说:就你个书呆子,跟这种人啰嗦什么呀?走!恰好在此时,另一对情侣走过,这丫头又缠住了他们俩。我摇了摇头,对妻子说:这种人长大了能长成什么样子?

在汉口的江汉路一带,则活跃着一批奇形怪状的乞讨儿。实际上这些乞儿多数是被人为地弄成各种畸形怪状:有的被用绳子把双腿从背后绑到胸前,有的干脆被人为地弄成残废。还有一些流浪儿,为了博取同情,冰天雪地中只穿单衣,因此被冻坏了手脚。此外我还发现,这些残疾的乞讨儿童往往有大人监视和唆使。他们通常在距离流浪儿不远处,监视着流浪儿的一举一动。据我了解,这些人往往是流浪儿的父母、亲戚,有些干脆是人贩子。本来应在课堂中读书的儿童,成了这些人发财致富的工具。

我父亲患了多发性骨髓瘤以后,在二○○二年新年期间因为脊柱压迫性骨折而自己不能行动。为了方便自己回家做饭不在父亲跟前时照顾一下,我母亲到A医院找了一个护工。那个护工姓万,是个二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姓万的嘴很巧,一个劲地让我们放一百个心,说自己有很多年的护理经验。我们听了,也就略微放了些心。当我母亲一走,姓万的就对我父亲说,他昨天晚上照顾另一个病人,一夜没睡,想在我父亲床上休息一下。我父亲心善,也就同意让姓万的睡一下。可我父亲骨折自己动弹不了,姓万的就搬着我父亲到床的一边,然后就挤到我父亲那张窄小的单人病床上睡大觉。那个姓万的“照顾”了我父亲一个礼拜,本来我父亲还以为他只是一时如此,却没想到竟然天天如法炮制。偶尔醒过来,姓万的就跟我父亲说自己缺钱。湖北有不少人有意思,不说挣钱、赚钱,而是说“搞钱”;一个“搞” 字,把钱的来路弄得十分暧昧。姓万的就是这样,成天嘴里“搞钱搞钱”的,实在令父亲厌恶。但当着姓万的面,父亲也不好意思说什么,后来有一天乘姓万的不在,赶紧跟我母亲讲了。这才把这个一心“搞钱”的家伙给辞了。从此,我们家人对医院里的护工厌恶至极,自己再累也坚决不雇护工。

二○○四年四月我父亲去世前几天,又住进了C医院。C医院也有护工,一开始还有几个跑来问要不要来“帮忙”。我们家早就知道这些护工普遍不怎么地,根本就没有考虑。我母亲每天招呼父亲,姐姐也从河北廊坊赶来伺候,我也向单位请了假守侯在父亲病床前。在伺候父亲期间,我看到旁边病房住了一个八十四岁的老人,他的那个护工是个十七八岁的农村小妞。别看这个小妞年纪小,损人利己却一点都不含糊。一天春光明媚,老人家想晒晒自己的衣物被褥,就请那小妞帮忙。小妞也正想晒自己的衣物,就不答应,把她自己的衣服搭在晾衣服架子上就出去散步了。老人无奈,只得找了根竹竿,自己颤颤巍巍地往竹竿上搭衣服。我母亲见状赶紧过去帮忙。刚晒了不到半小时,那个小妞散步回来了,看到老人那些衣物被褥挡了她的阳光,立即气急败坏地走上去把衣服拽下来,嘴里还骂骂咧咧:“又不是明天就要死了,急什么急?”

对弱者施以同情,至少不故意坑害,这是做人最起码的底线。然而在今日之中国,弱肉强食的观念已经深入很多人的心。即便是那些医院门口卖烤红薯的,其价格都比一般地方贵上四分之一。对,因为你弱小,因为你陷于困境,不宰你宰谁?在各个大医院的门诊部,往往还活跃着一批专门从事坑蒙拐骗的“医托”,假装成患者模样,虚情假意地介绍一些蒙古大夫、野鸡医院。城里人见识多,上当的少;很多农村人就被这群丧尽天良的骗子骗走了救命钱。此外,医院的小偷还特别的多,这帮贼知道这些来看病的人肯定带了钱,于是专拣病人下手。父亲生病这几年,我奔走于医院,不止一次看到那些被偷了救命钱的病人呼天喊地、悲痛欲绝的情景。

二○○三年二月底,我和一位同事开车到外地出差,在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汽车撞到水泥隔离墩上又翻了个底朝天。当我们从扭曲变形的车身中爬出来,惊魂未定地报警时,附近村庄的几十个农民拿着撬杠等工具奔到现场。看到我们人都还活着,那些人就跟我搞价钱,要我们付一千块钱帮我们把车子翻过来。我们这是因公出差,车子也有保险,自然不会要这些一没票据、二无工具的农民“帮忙”,就客气地向他们道谢后请他们离开。然而,那些农民就如同等待觅食机会的秃鹫一样围在那里不肯走,几个人把我们车上洒落在外面的香烟、打火机等东西捡起来塞到自己兜里,更多的人则围着已经摔开的汽车后备箱。当时我们的后备箱里还放着手提电脑、业务资料和一些生活用品,于是我走上前去请他们走开。他们却不走,指着散落在后备箱里的洗发水和饮料说:反正你们也没有用了,把这些东西给我们吧。我当然不干,只好冒着汽车起火的危险守在那里防止他们哄抢。直到二十分钟后交警来了,那帮农民才不情愿地散去,走时一步三回头。后来我们清点后备箱里的物品,发现少了同事的一双新买的皮鞋。这就是当代中国人的道德水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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