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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残障扣除额将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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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行政院近日可望再宣布减税利多!财政部已将“所得税法第十七条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拟将薪资及残障扣除额调高至八万元以上,并将教育扣除额放宽为“每人”二万五千元,储蓄投资扣除额则维持每户二十七万元,但“非现金捐赠”抵税将全面取消。

若修正草案获得行政院支持,预计立法院本会期就可完成修法,纳税人最快明年就可享受综所税减税利多。

取消非现金捐赠抵税

财政部长何志钦昨天表示,综所税改革采取总量管制的观念,“非现金捐赠”全面防堵之后,每年约可增加三、四十亿元税收,增加的税收就可以拿来调高薪资所得及残障特别扣除额,并且放宽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初估税收损失趋近于零,属于“中性”的税改方案。

不过,何志钦并未说明薪资及残障扣除额调整额度,将交由行政院决定;但据了解,薪资及残障扣除额将由现行的七万八千元及七万七千元,分别调高至八万元以上。

教育扣除额改以每人申报

至于教育学费扣除额,何志钦表示,将由“每户”二万五千元,放宽为“每人”二万五千元,但仍仅限于就读大专以上院校的子女教育学费,本人、配偶及学龄前幼儿的教育学费仍无法扣除抵税。

储蓄特别扣除额维持27万

此外,财政部原本考虑将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由每户二十七万元调降至二十万元以下;但何志钦昨天表示,虽然一年的利息所得超过二十万元者,全国只有约三十万户,但这三十万户并非都是高所得者,其中约二十万户适用二十一%以下的综所税税率,多是军公教退休族,因此初步决定不调降储蓄投资扣除额。

何志钦并表示,立法院新会期已经开议,财政部会继续推动“取消军教免税”,扭转因为身份别不同而造成的租税不公。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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