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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债条例上路 台东一女卡奴申请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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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十一日电)“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今天上路,台东一位二十七岁的女卡奴立即提出“更生”申请,希望能让自己摆脱“卡奴”的重担。台东地方法院法官陈君凤特别提醒民众,如有任何债务问题,可向法院或法扶会咨询,以免受骗。

二十七岁的“女卡奴”,十几张信用卡刷爆,积欠数家银行一百四十九万元,因这名女子从事内衣专柜销售员,一个月薪水仅有二万五千元,但是银行团逼她每个月必须偿还二万七千元,分为八十期偿还。

这名女子因无力偿还,好不容易熬到今天“清债条例”上路,前一天她就将“更生”申请书邮寄至台东地方法院。台东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已经收到这名女子的申请书信。这名女子今天正常上班,她希望自己能重获新生,“希望日后能过个像人的生活”。

“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上路,许多人误以为只要欠债就可以借此条例在清偿部分后一笔勾清,台东地方法院法官陈君凤提醒消费者,“消债条例”有申请要件,最后能不能“免责”,都要法院裁定,民众不要相信只要还款二成的坊间广告。

陈君凤表示,“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是债务族的福音,透过这项条例欠债的民众可以选择“更生”或“清算”两项程序,来解决自己的债务问题;然而并不是所有欠债的人都适用这项条例,必需在五年内没有从事营业活动的个人或营业额平均每月少于新台币二十万的债务人,经过和金融机构协商未成立者,才符合申请要件。

至于之前协商机制已经成立的卡债族,若没有不可归责于已的事由,如天灾、生病等,都排除在消债条例之外。

另外坊间盛传只要还款二成的说法,陈君凤表示,依照消债条例的规定,进行清算程序的债务人只偿债达到百分之二十,就可以申请“免责”,也就是所谓的不用清偿,但这还需要法院做最终的裁定。

陈君凤建议民众,如果有任何债务问题,都以先向法院或法扶会进行咨询,以免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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