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囤售米酒图利罚一亿 判违宪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项程镇、郑琪芳/台北报导〕“烟酒税法”为了打击奸商哄抬米酒价格,规定卖出一瓶罚两千元,有商人因此被罚一亿零五百六十万元,司法院大法官认为处罚太重、违反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比例原则”!

大法官会议昨天作出释字第六四一号解释,要求有关机关一年内修法,修法前相关机关可依解释文意旨,调整处罚金额。

本案源起于篮姓商人九十一年间,见市面米酒缺货,将前台湾省烟酒公卖局生产的旧装米酒,原专卖价格一瓶只有二十一元,提高售价一点五倍后,分别以一瓶五十四元及五十二元卖出,销售量达五万余瓶,获利一百七十余万元,被台北市国税局裁罚一亿多元天价。

篮某不满,申请复查及提起诉愿皆遭驳回,改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能撤销原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审理后,认为确有抵触宪法疑义,因此裁定停止审判,声请释宪,大法官昨天作出违宪解释。

对于大法官会议解释,烟酒税法第二十一条违宪,应于一年内失效;财政部赋税署表示,2002年起烟酒专卖制度就已经废除了,多年来已无适用该条文的案件,该条文失效不会有影响。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