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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职权行使法修正草案初审通过 立院得请总统国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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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彭显钧、黄维助/台北报导〕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昨初审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草案”,对于总统赴国会进行国情报告,赋予立院与总统均有权发动的双轨模式,明定立院院会得决议听取总统国情报告,总统也得咨请立院同意至立院进行国情报告。

草案另增订立委于总统国情报告后,得就报告不明了处提出问题,其发言时间、顺序、政党比例等事项,由党团协商决定;就立委的发言,经总统同意时,可得综合再做补充报告;立委对国情报告所提问题的发言纪录,汇整后送请总统参考。

立委得向总统提问 恐涉违宪

不过,上述增订立委得向总统提问的条文,恐引发涉及违宪的争议,因为原宪法增修条文所定“国大集会时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并检讨国是、提供建言”,在修宪将听取总统国情报告之权转移至立院后,已删除“检讨国是、提供建言”, 立院修法增加立委提问权,有违宪之虞。

现行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明定,“立法院于每年集会时,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但有关总统赴立院国情报告程序配套修法一直未完成;陈总统曾在第五届立院时咨请立院安排国情报告,但未获居国会多数的国、亲两党同意,当时还引发总统赴国会国情报告的发动权是否包括总统与立院等双轨模式的争议。

草案则明定立院经全体立委四分之一以上提议,经院会决议后,由程委会排定议程,听取总统国情报告;总统就其职权相关之国家大政方针,得咨请立院同意,至立院进行国情报告,总统应于立法院听取国情报告日前三天,将书面报告印送全体立委。

民进党立委管碧玲表示,此时国民党一党独大,政府体制倾向总统制,总统有直接面对立委的必要,支持此案早日三读;国民党立委吕学樟认为,民选总统有必要让最高民意机关了解其如何实践竞选诺言与理念,希望马总统上任后能赴立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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