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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机要费案 特侦组今再传陈水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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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三日电)特侦组侦办国务机要费案,今天再度以被告身份传唤前总统陈水扁到案,说明国务机要费的支领状况。陈水扁于上午八时四十分离开位台北市信义路宝徕花园广场住处,九时三十分进入特侦组。面对媒体询问,陈水扁不愿回答任何问题。

特侦组原本于八月三十日传唤陈水扁到案,不过,由于台湾社等团体当天举办游行及不明意图人士对外释放相关消息,特侦组取消原定日期,将庭期改在今天上午九时三十分。

特侦组于七月二十四日、八月十二日两度因国务机要费案传唤陈水扁到案。专案小组当时曾指出,陈水扁两次应讯时,引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为例,强调国务机要费性质与特别费相同,是“特别的特别费”,并强调自己在本案没有贪渎的主观犯意,也没有客观上贪渎的犯行。

专案小组表示,陈水扁曾向检察官表示,还有对他有利的机密事证过去从未对前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提出,他考虑将资料交给特侦组。而截至目前为止,特侦组尚未收到陈水扁或委任律师提出所谓的“机密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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