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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羁押限缩 台立委要司法院研修刑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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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2日电)大法官日前做出释字665号释宪文,对重罪羁押做出合宪限缩解释。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审查司法院99年度预算时,要求司法院研究刑事诉讼法有无修法必要。

前总统陈水扁不满台北地方法院将扁案并案及法官以重罪羁押他,声请释宪。大法官在第665号释宪针对刑事诉讼法关于重罪羁押部分,做“合宪限缩解释”,要求日后法官不能仅因被告涉犯重罪而羁押,必须包含有无逃亡、灭证等搭配考量。

民进党籍立委柯建铭、李俊毅、高志鹏等人提案,认为大法官既已做出相关释宪,司法院应研究有无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必要。司委会于审查预算后做出决议,要求司法院研究。

司委会另决议,台湾签署联合国两人权公约后,要求司法院与法务部应就台湾现行法律检讨的情况,向立法院提出司法人权改革报告。司委会初审通过司法院预算,小删新台币307万7000元。

此外,民进党立委赖清德今天质询时,质疑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扁案期间,开放民众旁听名额过少。台北地方法院院长杨隆顺对此表示,办理民众旁听事宜,一切按照程序,绝无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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