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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仲生:江陈会期间 合法保护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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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赵宏进台中县10日电)第4次江陈会(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将在台中市举行。台中县长黄仲生今天说,带国旗不违法,县府会合法保护国旗,警方也依规定执法。

台中县议员谢志忠、李天生、何欣纯及廖述镇等人下午在台中县议会定期会县政总质询时指出,第4次江陈会即将在台中市举行,陈云林在开会期间可能会到台中县参访,担心引发事故,要求县府及警察局正视。

台中县警察局长陈国恩表示,对于陈云林行程,海基会与海协会还在磋商中,因此目前还未接获相关讯息。警力的调配,是由警政署统筹做调度。

黄仲生答询说,警察的职务是维护百姓的安全,如果大家都理性和平,应该不会有事故发生,相信中央在统筹调度时,一定会考量各地警力配置情形。县府也会向中央反映,希望尽量不要征调台中县的警力。

谢志忠等人另询问江陈会期间携带国旗会不会出事?黄仲生、陈国恩表示,带国旗不违法,警察的职务是保障合法,取缔非法。县府的立场是合法保护国旗,警方也会依规定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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