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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与美中洽引渡条约、打击犯罪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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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敦砚、林俊宏、项程镇、罗添斌/台北报导〕总统马英九昨在国际警察首长协会第十届亚太地区年会表示,我国在将逃犯带回台湾这件事情上,遭遇很大困难,因此正在与美国洽谈双边引渡条约,并与中国洽商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协定”,希望能提高我方押解逃犯回台的成绩。

第三次江陈会进行协商

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昨也透露,两岸第三次江陈会谈协商议题,已将两岸罪犯引渡议题纳入,他并强调,这是社会各界关心的议题,江陈会谈一定会谈到。

法务部官员则指出,法务部欢迎世界各国与台湾签订引渡条约或协定,我方也一直与美、中洽询签订引渡条约或协定的可能性,目前虽与美国签有司法互助协定,但内容不含引渡协定,与中国方面虽有金门协议交换人犯,但也非正式引渡协定,使我方希望从美、中两国引渡贪污犯和经济罪犯回台,遭遇极大困难。

经济要犯押解回台有谱

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从我国潜逃到美、中的通缉要犯,最受瞩目的分别是掏空力霸资产四百多亿元的前力霸集团总裁王又曾夫妇及掏空中兴银的王玉云。

马英九昨是在国际警察首长协会亚太年会开幕典礼致词时表示,全球化所衍生的犯罪手法与类型快速更迭,国际间应强化全球治安网络,并透过资讯交流、互访,尤其是国际刑事司法互助及引渡条约的签订,务使跨国犯罪者成为全球执法界追缉的公敌。

马英九说,由于我国在将逃犯押解回台一事上遭遇困难,我们正与美国洽谈双边引渡条约,期能顺利推动追缉跨越太平洋,藏匿在美国的人犯,并做为双方执法依据,而我国与中国将在第三次江陈会谈就两岸共同打击犯罪进行磋商,建立制度化协商,以遏止两岸犯罪。

针对两岸共同打击犯罪议题,刘德勋指出,目前技术协商的进展相当具体,第三次江陈会谈时应当能签署协议,为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奠下基础。他指出,根据金门协议,两岸进行的是人员遣返而非引渡,这项协议行之有年,但毕竟较为被动,且只有人员遣返,多半是针对个案,效益有限。

他表示,在这次的共同打击犯罪协商过程中,两岸司法机关希望调整金门协议内容,不只包括通缉犯的引渡,还希望涵盖一般性司法互助与证据交换、相互协处与受害情境说明等,彻底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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