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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市警方查获诈欺集团 逮捕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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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苏泰安嘉义报导)嘉义市警方继连日来查获诈欺团后,再扩大追查余党,逮捕出面取款2嫌。警方表示,设籍本市东区长荣街的78岁陈姓被害妇人,被以多人身份在电话中向其诈称被害人账户遭人冒用作案,让被害人心生畏惧而陷于其骗局中。

警方说,陈妇于98年4月15日上午11时30分许在住处接到自称“系台中邮局”之小姐来电告知陈女称:“邮局内现在有一名叫陈志清的先生要领取你户头内的钱,你是否认识该人”,陈妇回答说并不认识他,该邮局之小姐听后即在电话中故意以紧张的呼喊口吻说:“他们不认识,赶快止付,接着又说该人跑掉了”等语〈以取信陈妇〉,随后又一自称系为“台中市警察局”之王姓警官接过电话继续问陈妇有关其在邮局开户的事,被害人答说:“她并没有在台中邮局开户”,王警官对其称:“那你的身份可能已遭冒用了,我将电话转给我们课长听”。

不久自称是该局李志成课长问陈妇称:“你在银行总共有几个户头,有多少存款”,陈女畏惧不疑有诈而据实告诉李课长银行相关账户及存款”,李课长听后即对陈女称:“经过我们查证后,你在大众银行尚有一个户头,且该户头已涉嫌违反第109条第3项洗钱防制法及第4项非法扰乱金融秩序等罪嫌,现已经被检察官冻结了,且该案件之主嫌黄美珠已被抓到,目前被收押中,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张介钦他已经传讯你二次了,你都没到庭,他现在指示我们要抓你去关,且本案系为最轻本刑三年以上最重九年以下之有期徒刑之罪责,叫陈女先出门到嘉义市民权路与忠孝路口之统一超商收取传真资料,并交代不能挂断电话”。

陈妇依指示到超商收取传真资料后返家继续接听电话,歹徒李课长续对陈女称:“你现在所收到的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的刑事传票及强制性资产冻结执行书等资料就是张介钦检察官所发出的,只要检察官愿意将此案件作分案调查时,你一定要配合调查”,陈女听后更为畏惧一直拜托该课长请他帮忙向检察官说情,李课长听后答应尽量帮忙代其向检察官说情。

约过几分钟时间即由另一自称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张介钦检察官在电话中告知该妇人:“渠有发出刑事传票传讯你,你2次的传讯都没到庭,造成案件侦办上的困扰,将没收你名下之动产及不动产,并控管其名下资金,我将要派人抓你去关”,致陈妇听后更感恐惧一直拜托检察官帮忙,张检察官经斟酌后再对陈女称:“我看你年纪已那么大了,且答话又很配合,应该是你的身份遭冒用没错,我给你机会好了,但是要先监管你名下账户内的钱,待三年后如调查证实你是冤枉的,再将钱还给你,便叫陈女到住处附近之民权路邮局提领现款新台币50万元,提款后再将钱拿回家里面等候电话指示”。

公园派所所长张明仁获报分析系诈骗集团所为,遂率员陪同被害人于返家后等候至当日下午16时30分许,因一直未再接到歹徒之电话指示,惟歹徒均未出现,经研判隔日该歹徒应会再与被害人联络,复再于本(16)日上午会同侦查队后湖小队小队长郑启图等员先行布署,待11时55分许歹徒周○孝(63.04.25生、台北市人)配带伪造江崇棋书记官之服务证,持伪造台北地检署监管公文等至被害人住处欲诈取50万现款时为警当场逮捕,同时亦于民权路182号前将驾驶4○○2—UY自小客车接应之另嫌刘志政缉获到案,现场并起获作案用手机5支、卫星导航器1组、伪造公文、服务证等证物,全案依法移送侦办。

嘉义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长李沐汕表示,对于此层出不穷诈骗手法再次提出呼吁市民应提高防诈骗警觉,切记检警调单位绝不会到府“收款”〈或约面交款〉、不会收现金或要求汇款、不会监管账户或存款、不会传真公文书、也不会要求电话中做笔录等,希望我们所有民众要小心新兴诈骗手法,遇可疑人事,要冷静小心查证不要被骗了,警察用心,人民放心,落实“犯罪预防由我做起”的观念,共同打击犯罪。

嘉义市政府警察局局长刘柏良也指出:歹徒在假冒检察官或警察办案的诈骗手法中,利用民众对公务机关的信任心理、对存款遭盗领的不安心理、涉嫌诈欺洗钱的恐惧心理,佐以话剧般的角色扮演(不同歹徒扮演银行人员、警察、检察官等角色),结合已取得的个人资料核对、来电显示,让接到电话的民众更加相信其真实性,因此呼吁,民众在接到类此电话时,一定要谨记“防诈骗三要诀”:“冷静”、“查证”、“报警”,并可在家中拨打165反诈骗咨询专线电话查证,另将此讯息告知亲友,以增进并提高防诈骗之共识与警觉,防范钱财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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