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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当扭伤治成残障 判赔2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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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良哲、徐夏莲/台中报导〕骨折竟然当成扭伤来医治,造成病患终身残障,患者提告要求赔偿三千多万元,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及两位医师被判赔二百卅三万元。

中国附医主秘李正淳表示,医院待收到判决书再决定是否上诉,其中吴医师已因癌症过世;陈医师二年多前离职,目前在南部某医院任职,院方表示,他门诊完即离院无法联络。

判决书指出,台中市一位陈姓女老师2001年12月间因车祸受伤,她到中国附医求诊,先由急诊室医师照X光片检查,未发现有骨折情况,转由该院中医师陈泰佑、吴胜贤继续治疗四个多月。

两位中医师在治疗前没有仔细观看X光片,认为陈女是脚部扭伤,以中医的屈伸关节、理筋、指压、针灸等方式来进行医疗,经过四个多月五十多次的治疗,造成陈女右足陈旧性骨折愈合不良及创伤性关节炎等伤害,被判定为第十三级残障,减少劳动力廿三%,走路跛脚,有时还要借助拐杖行走,台中地院刑事庭也认定两名医生涉及业务过失伤害,判处拘役四10日。

陈女也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她向法官指出,当时两位医生使用中医治疗法,她的骨头被压得嘎嘎作响多次,并因不堪疼痛而大声尖叫,医生未加以理会,造成她终身残障,原本论及婚嫁的医生男友也离她而去,向两位医生及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求偿三千一百六十五万元的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慰抚金部分高达二千零五十三万元。

法官审理时,认定陈女残障之原因确实是这两名医生的医疗过失所造成,但精神慰抚金再加上医疗费用及损害赔偿,判处两位医生及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必须赔偿陈女二百卅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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