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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组织法修正案 民进党团提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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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5日电)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今天于立法院院会,对行政院提出的行政院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提复议,中国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说,8日立法院院会时表决处理。

立法院院会4月决议将行政院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民进党团于下午院会提复议。

林益世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8日院会时表决处理这项复议案,国民党团态度是整体考量所有重要议案进程,不排除延会或召开临时会,不能因立法院延迟处理重要议案,影响行政院推动政策的效率。

民进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说,国民党一面以司法追杀民进党,一面向中国倾斜,在立法院压缩民进党空间,不成立两岸事务因应对策小组,签订两岸协议前不理在野党,想要的法案就强力推动,一点都不尊重在野党,搞两面手法。

他表示,执政党在国会多数暴力,另一方面假改革,这是两面手法,行政院送来立法院审议的是假改革法案,“半套的组织再造”,在野党没理由配合。

柯建铭表示,国会多数暴力只会制造朝野冲突,开临时会要有正当理由,先端出临时会要处理哪些法案再说,民进党不会配合演出,也不是国民党说了算。

立法院议事规则规定,复议案须由原案以表决器、投票记名或点名表决时,赞成原决议案的立法委员提出,且须具与原决议案不同的理由,经20人以上连署或附议,可于原案表决后的下次院会散会前提出复议动议;复议动议经表决后,不得再提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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