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中共不公判决 竟要台湾执行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19日讯】〔据自由时报记者范正祥、吴岳修/台北报导〕台联主席黄昆辉昨与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高为邦召开记者会,公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台湾士林地院”执行判决的函文,痛批第三次江陈会所签署的“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的恶效应已经开始,现在连台商在台湾的财产也成为对岸觊觎的肥羊!

台商在台湾的财产 对岸也觊觎

针对本案,士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蔡明宏昨晚表示,这部分应属民事执行问题,一时无法说清楚,细节要等到与民事庭进一步了解后再对外说明。

代当事人出面的高为邦指出,这个案例是两年前的买卖纠纷,中国厂商诬指这位被告台商二年前拖欠货款,且在法院审理过程被告完全不知情之下,中国北京法院居然判决被告应赔偿一百多万人民币,最近由台北士林地院来函,被告才知道。

高为邦表示,了解中国司法体制就会知道,台商在中国打官司永远是输家,现在每年向国台办投诉的案件是二千多件。

黄昆辉强调,第三次江陈会签署的“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的恶效应已开始,根据该协议第十条,两岸已互相“认可”并“执行”对方法院判决与仲裁机构的决定,这是非常危险的事,中国并非民主法治国家,如果台湾接受中国法院判决就可以到台湾要求执行,这对台湾人民的权益将是相当大损害,不知道政府当时为什么会签下这样的协议?该项协议可说是“让中共不公不义的法院判决效力延伸到台湾境内”,政府应立即思考补救的措施,亡羊补牢!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