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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建物公设太大问题 重点在修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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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5日电)台湾监委纠正内政部长期漠视建筑法规的修订,让公设比不断扩大。建商指出,公设比过大是老问题,许多规定早已跟不上时代,根本做法就是重新翻修建筑法规,将合理空间归还消费者。

监察委员日前提案纠正内政部长期漠视建筑法规的修订,不断放宽限制,让不计入容积项目的附属建物,如阳台、雨遮等可以测量登记,增加灌水空间。

长期为人垢病的公设比扩大问题,监委认为,公设的计算方式没有法制化,有的建商以主建物作为分母,有的则加入附属建物当分母,标准不一,计算结果与买卖价金也“差很大”。

远雄集团表示,每发生一次住宅公安事故后,社会各界就开始检讨住宅安全问题,于是要求不断增多,法规也只好不断调高公设,例如近期规定八楼以上要增设一座室内逃生楼梯,公设自然加大。

此外,台北市的建筑规定住宅大楼每户都要有机车停车位,而且还得在一楼,一河之隔的台北县另有不同规定;远雄指出,以前台湾骑机车的人口多,现在大众运输工具太方便,政府拚命鼓励民众搭乘大众运输工具,为何建筑法规还规定每户都要有机车停车位?

还有,科技进步快速,许多机电设备愈做愈精巧,法规规定大楼必备的机电设备空间难道不能缩小?电信机房一定要那么大吗?

另外位于大楼顶楼的室内避难空间平常用不到,只供紧急避难时使用;但问题是,若大楼发生紧急避难,人的习惯都是往下跑,尽速逃离建筑物,高楼层住户则是尽量站在阳台呼救,设法让救难人员看见,室内紧急避难空间给谁用呢?躲在里面不成了烤箱?安全吗?

远雄集团指出,问题出在涉及公共安全事务,即使法规再不合理,再跟不上时代,也没有人敢挑战,没人敢背负责任,任凭建筑法规愈来愈扭曲,造成消费者莫名付出大把钞票支付大而无当的公设,建商不断遭责难,其实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建筑法规应该要大翻修。

大华建设 (2530) 副总经理叶正雄指出,公设比过大的问题,除了建筑法规的规定外,还涉及这几年建商都是取大面积的建地,盖大坪数豪宅,而豪宅没有与众不同的公设花样,例如儿童游戏室、电影院、豪华挑高门厅、气派车道、标准游泳池等,岂能称为豪宅?

在输人不输阵下,各个新建案的公设当然愈来愈多,而且建商希望每个建案都能成为不同时期的代表作,再加上代销机构不断建议在建案设计时最好多加一些特别的公设以利销售,于是公设花样琳琅满目。

难道建商不能推出只有单纯法定公设,没有花俏虚设的建案吗?叶正雄说,回归复古也是很好的想法,但现在的大趋势并非走复古路线,而且公设可以登记所有权,建商不会放弃这个获利的机会。

信义房屋 (9940) 企研室经理苏启荣说,愈是豪宅,公设愈大;一层四户和一层一户的建案,公设比孰高立见分晓,有财力买得起豪宅的人愈是需要那些公设。

但一般上班族购屋者其实最需要公设比相对低的物件,例如公寓只有楼梯,公设比低得没话说;一般20年左右的电梯华厦也很抢手,因为当时的建筑法规没有规定那么多公设,因此公设比至多到20%,真正主建物面积很实在。

苏启荣认为,要杜绝公设比过大的问题,除了法规必需翻修之外,计算房价的方式最好依主建物 (屋主实际居住 )面积计算,同时将附属建物和公共设施的面积与价格清楚列在买卖契约上,购屋者可以明白自己花了多少钱买了多大面积的物件。

此外,还可以因为主建物是获利来源,附属建物和公设只是额外加分的角色,价格不会高过主建物而产生拚命灌水的问题,让购屋者以合理的价格买到最实在的物件。

苏启荣提醒购屋者,购屋前可以从中介公司的不动产说明书,或预售屋建商必需去地政机关登记的“建物测量成果图”加以比较,再参考每坪单价,购屋者便能了然于胸,买到最符合自己需求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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