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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通行費 2年後長途變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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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1日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預定民國101年底,實施國道全面計程收費。高公局正研擬新的通行費率;根據設定的目標,在用路人負擔部分,長途會比現行費率便宜,都會區不再免收費。

台灣的高速公路從通車以來一直採取計次收費,現在每通過1個收費站,小汽車通行費是新台幣40元。不過,長久以來存在1個不合理的現象,就是使用位在都會區高速公路路段的用路人,因不會經過收費站,可以免費使用,不少是通勤族。

高公局調查,高速公路平日有高達68.1%的通行車輛旅次是免收費,形成長途用路人補貼短途用路人;在3大都會區高速公路未收費旅次的平均長度,台北8.8公里,主要是交流道較多,台中為14.4公里,高雄是10.9公里。

高公局表示,國道計程收費就是要消除現在收費不公平的現象,達到使用者付費,未來取消人工計次收費後,所有收費站都會拆除,並在2個交流道間的路段設置電子收費(ETC)門架,只要一上高速公路就會開始計費,依里程計算,走多少就要付多少。

因高速公路收費制度改變,對民眾有重大影響,高公局表示,要從財務、管理及用路人心理做各方面考量;不過,初步訂定目標是長途用路人的負擔會比現行費率便宜,都會區短途免收費的情形不存在。

高公局也坦承,電子收費利用率為是否順利進入國道計程收費的重要關鍵,根據高公局與遠通電收公司的合約,至101年底,電子收費使用率應達65%,現在超過40%。

高公局表示,將督促遠通電收,電子收費設備應再降價,或經由異業結盟,讓用路人以更優惠的價格取得電子收費車上機(OBU),提高用路人申裝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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