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屍要價》續:首發記者駁照片被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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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2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獲得中國新聞攝影最高榮譽「金鏡頭」獎的新聞照片《挾屍要價》爆發爭端。當事記者張軼公佈事件全部照片,以回應長江大學黨委宣傳部長李玉泉對該照片的質疑。

《挾屍要價》照片後的故事是:2009年10月24日,長江大學15名學生在長江荊州寶塔灣江段野炊時因救兩名落水兒童,陳及時、方招、何東旭三名學生不幸被江水吞沒。而打撈公司打撈屍體時挾屍要價,一共收取了3.6萬元的撈屍費。

8月18日,中國新聞攝影最高榮譽「金鏡頭」獎頒出,照片《挾屍要價》以全票贏得最佳新聞照片。第二天,長江大學黨委宣傳部長李玉泉發文稱,照片《挾屍要價》被誤讀,建議組委會和評委會撤銷該照片的獲獎資格。

長江大學稱照片被「誤讀」

8月19日,長江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李玉泉發文稱,《挾屍要價》的解讀是錯誤的。他認為的事實是:在打撈中,兩條船共同作業,撈到後要迅速地用繩子拴著屍體的手或腳,避免再次滑落水中,船太小,在深水處不容易把屍體撈上來,要牽引到岸邊再撈起。

著白色襯衫者手牽屍體揮舞手臂是指揮岸上的人們配合將屍體打撈上岸。但誤讀的結果使「牽屍靠岸」在部份媒體報導中變成了「牽屍談價」。

長江大學宣傳部建議組委會和評委會撤銷該照片的獲獎資格;通報作者的弄虛作假做法,以杜絕以後評獎中類似情況的出現。

早在2009年11月16日,李就以《「牽屍談價」:不能不說的事實真相》為題對此幅照片提出過相同質疑。在《挾屍要價》照片獲得全國攝影藝術展銀質獎之後,長江大學宣傳部也向該評委會發出了「公開信」。據悉,照片中挾屍要價的兩位漁民老人在當地已經無法抬頭。

首發記者確認照片信息無誤

20日,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重讀有關「挾屍要價」的相關材料和新聞報導,確認以下事實:為打撈三名救人遇難的學生,長江大學一共支付了36000元錢;這些錢不是一次性支付的,而是分批交給了一個名叫陳波的人;在錢沒有完全到位的過程中,陳波曾打電話要求撈屍者暫停打撈。2009年11月3日發表在《華商報》上的這幅照片獲得了若干獎項,正是建立在以上事實的基礎之上。

20日晚,《挾屍要價》照片作者張軼給大陸記者發來署名「時任《江漢商報》攝影記者」的圖片說明,稱該圖片是見報的單幅圖片,只是整個「挾屍要價」過程的一個瞬間。

20日,「挾屍要價」首發媒體《華商報》記者郝建國回憶採訪時表示,撈上來的這個遺體叫方招,撈完了以後,撈屍者們用兩條繩子把方招的遺體固定。

「一個繩子是那個人拉著,另外繩子的一端是穿藍色襯衫的男子拉著,當時是完全有條件把遺體拖到岸,輕輕一拉就上來了,他們為什麼把這個遺體橫在水上不拉上岸呢?原因是當時他們要的3.6萬元還沒有全部到手。當時岸上的同學們講,女生都下跪了,喊著你們幹嘛這樣,不把他撈上來呢?然後就有這個圖片的動作。」

20日,郝建國在個人博客發表一篇名為《郝建國對「挾屍要價」相關報導的最新聲明——兼回復長江大學宣傳部長李玉泉》的博文,博文詳述了現場情況及《挾屍要價》圖片中的信息,「當時並不在現場的長江大學宣傳部長李玉泉稱記者誤讀照片,製造假新聞,無疑是繼挾屍要價事件之後又一大醜聞!」

據知情人表示,照片作者在華商報發表照片的時候是用的化名,因為他在《江漢商報》是登不出來,有可能被開掉,因為這對當地是一個醜聞。實際上,這個記者當時也在報紙沒法呆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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