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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平會:瓏山林隱瞞公設 挨罰1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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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宇台灣台北報導〉公平會今天通過,知名建商瓏山林公司在預售屋買賣契約中,刻意隱瞞共用部分包含車道部分,並在交屋時收取差額,嚴重違反公平交易法,重罰1,000萬元,並命其停止違法行為。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瓏山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新北市汐止「瓏山林長堤」建案時,在買賣契約中表示,共同使用部分的面積「不含車位與車道」, 卻在計算公共空間時,把部分車道面積約900多坪加進來,並要求全體購屋人分擔,藉此獲得近1億多元不當利益。

公平會表示,瓏山林公司在台北市內湖的「瓏山林藝術館」建案,也是同樣違規情形,今年1月已遭公平會罰1,200萬元。

公平會指出,預售屋共用部分的分配,涉及房地交易面積的計算,是購屋人決定是否交易的重大交易資訊,且由於預售屋尚未辦理產權登記,購屋人無法從地政機關查到相關資料,因此,如果建商沒有在契約中將資訊完整揭露,則對購屋人構成欺罔,所以建商應在房地產預定買賣契約書中,列舉各個共有人所分配的共用部分的項目,並載明共用部分的面積或比例分攤的計算方式、各戶持分總表應足以顯示全區共用部分分攤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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