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典故:流芳百世

陸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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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形容好名譽,永遠流傳後世。

【例句】民族抗金英雄岳飛,美名流芳百世;而奸臣秦檜,卻遺臭萬年。

【近義;反義】名垂千古 名垂青史;遺臭萬年 臭名遠揚

這個成語出自《晉書.桓溫傳》。東晉大司馬、大將軍桓溫,是晉明帝的女婿。他長期手握重兵,南征北戰,破西蜀,伐前秦,建立了赫赫戰功。這個人的最大弱點,就是愛出風頭,總想讓天下的人都把他看成頭等人物。他自己覺得氣魄風度完全可以跟司馬懿、劉琨相比。劉琨是晉懷帝時的重臣,治理國家功業卓著。

桓溫權勢越來越大,逐漸開始想入非非。有一天,他躺在自家床頭,對家人和親信說:「我要是這樣默默無聞,將被文帝、景帝所恥笑。」(他說的文帝、景帝,指的是司馬師、司馬昭兄弟二人。這兩個人都曾經獨攬曹魏大權,為司馬氏取代曹魏打下了基礎。武帝受禪以後,尊他們為文、景二帝。)桓溫的這番話,含意是很明顯的了。他身邊的人聽了,誰也不敢吭聲。

過了一會兒,他又突然一挺身坐起來,恨恨地說:「就算我不能流芳百世了,難道還不能遺臭萬年嗎?」

他還沒有來得及實現自己的野心,就病死了。後來他的兒子,繼承了他的事業,終因反叛而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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