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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引渡法損國際信心 法律界選委促撤回

香港全體30位法律界選委就政府提交立法會審議的《逃犯條例》草案發表聯合聲明。(李逸/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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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4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香港全體30位法律界選委8日發表聯合聲明,促請當局撤回《逃犯條例》例訂草案,指草案一旦通過,將嚴重損害國際社會對香港刑事司法制度和人權保障的信心。

全體法律界選委8日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發表聯合聲明。強調在香港的引渡安排中排除中國大陸,是二十多年前立法機關通過《逃犯條例》時的刻意決定而非「漏洞」,全因立法機關對中國大陸的人權保障、法治水平及刑事司法制度的不足之處極為憂慮。

聲明又說,草案所提出的修訂賦權予行政長官一人發出證明書展開「特別移交排」,更容許行政長官繞過立法機關的審議,自行決定每宗「特別移交安排」的實質細節。此舉變相除去現時立法機關對個案方式移交安排的重要監察功能。

對於當局一直強調引渡台灣殺人案的香港疑犯到台受審。聲明指,有許多的方式可行,例如修改《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容許香港與台灣商討個案方式移交安排,並與台灣共同簽署諒解備忘錄來制定移交台灣殺人案有關疑犯的一次性安排。或修改《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第461章)及/或《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賦予香港法庭司法管轄權審理疑犯和受害者均為香港永久居民的境外殺人案等。並指,政府只需與台灣訂立長期移交安排或個案方式移交安排,絕對無須將中國大陸納入有關引渡法律的適用範圍之內。

聲明並批評早前政府剔除其中9項的經濟罪行,不但無法釋除公眾對移交疑犯到中國大陸的疑慮,更證明這些疑慮實屬合理。聲明最後要求保安局撤回草案,指草案一旦通過,將嚴重損害國際社會對香港刑事司法制度和人權保障的信心。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聲明,稱相信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會聽到相關意見,作出適當考慮。被問到是否設追溯期,她說,逃犯條例是處理有關疑犯所犯的罪行,因此難以免卻有關安排。

英國會議員聯署促政府關注

另外,繼英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House of Commons Foreign Affairs Committee)日前發表報告,憂慮修訂《逃犯條例》令香港邁入「一國1.5制」,人權組織Hong Kong Watch表示,英國國會多名國會議員已聯署動議英國政府檢視修訂,會否對香港與英國的逃犯移交協議造成任何影響。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得悉,英國國會保守黨議員Fiona Bruce 在3月29日向國會提交了動議,促請英國政府向特區政府提出關注香港擬修訂《逃犯條例》,並探討有關安排會否影響英港之間的移交協議,動議連日來已獲得13名跨黨派議員支持。

胡志偉指,這反映了英國國會議員是不信任香港修訂逃犯移交安排,條例通過後,將會嚴重影響香港的獨特優勢。他警告,如果特區政府不理會外國政府和商會的關注,繼續忽視香港的制度優勢,堅持修例,等於出賣香港的人權和自由的保障,使香港人日後生活在恐懼之中,更可能令香港付出沉重經濟代價。促請特區政府摒儘快撤回草案,並與台灣作一次性移交疑犯安排。◇#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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