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就鄭恩寵案發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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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日訊】上海高級法院通知鄭恩寵的辯護律師二審不開庭﹐意圖減弱國際輿論的批評和被拆遷戶的抗議活動。

中國人權從國內知情人士處得知﹐上海高級法院12月2日下午2點鐘﹐約見了鄭恩寵的辯護律師張思之﹑郭國汀﹐當面通知他們﹐鄭恩寵的上訴不進行公開的二審﹐將由上海高級法院根據書面材料進行裁定﹐張思之和郭國汀應在12月4日之前交給法院律師委託書和書面辯護詞。據知情人士告知﹐家住北京的張思之律師﹐是突然得到上海高級法院的通知﹐連夜乘車趕往上海准備出庭辯護的。知情人士說從內部聽說的消息﹐對鄭恩寵的上訴不開庭而由高法內部裁定﹐主要是內部已定要維持對鄭恩寵的枉法判刑﹐因而希望減弱國際輿論的批評和關注﹐以及消除上海被拆遷戶屆時的抗議和營救活動。知情人士同時告訴中國人權﹐雖然北京方面極其不滿對鄭恩寵的枉法判刑﹐例如隸屬國務院的中國經濟時報﹐就發表署名文章對鄭恩寵的提供秘密罪不以為然﹐但是由於上海是前總書記江澤民的地盤﹐現在北京的掌權人也不敢觸犯仍有大權的江澤民﹐不敢認真揭開涉及江系人馬的貪瀆案件﹐所以鄭恩寵註定要成為這種政治格局的犧牲品。

上海高級法院在約見張思之﹑郭國汀律師時﹐對郭國汀律師將一審辯護詞和判決書向社會公開提出警告。同時要求張思之﹑郭國汀律師﹐有關二審的裁定書和其他相關資料﹐不得再行公開或者外傳。知情人士對中國人權說﹐上海高級法院對二位律師的這一無理要求﹐意味着如果再將法院無法無天的荒唐判決公諸于世﹐二位律師可能也面臨所謂鄭恩寵提供國家秘密的同樣後果。

中國人權強烈抗議上海高級法院對鄭恩寵二審只裁定不庭審。鄭恩寵案件是國內外高度關注的涉及人權的案件﹐理應得到公開的開庭二審。不開庭二審不僅是企圖消減國際輿論的批評﹑關注﹐消除被拆遷戶對審判鄭恩寵的抗議和營救﹐也是為了方便上海高級法院暗箱操作枉法判處鄭恩寵。中國人權強烈要求中國最高法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過問鄭恩寵一案﹐保證鄭恩寵得到公開的程序公正的法庭審理。中國人權同時呼籲國際社會關注鄭恩寵個案的人權侵犯問題﹐對這一影響巨大的﹑明顯的﹑典型的人權侵犯施加國際壓力和影響﹐將對中國的人權改善提昇有現實意義。@

2003年12月2日

中國人權主席(President) 劉青(Liu Qing)
中國人權發佈的報告﹑聲明﹑新聞和其他正式文件﹐統一由中國人權紐約總部發佈。上述文件經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簽名有效﹕劉青(主席)﹑Sharon Hom(執行主任)。(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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