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就郑恩宠案发布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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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日讯】上海高级法院通知郑恩宠的辩护律师二审不开庭﹐意图减弱国际舆论的批评和被拆迁户的抗议活动。

中国人权从国内知情人士处得知﹐上海高级法院12月2日下午2点钟﹐约见了郑恩宠的辩护律师张思之﹑郭国汀﹐当面通知他们﹐郑恩宠的上诉不进行公开的二审﹐将由上海高级法院根据书面材料进行裁定﹐张思之和郭国汀应在12月4日之前交给法院律师委托书和书面辩护词。据知情人士告知﹐家住北京的张思之律师﹐是突然得到上海高级法院的通知﹐连夜乘车赶往上海准备出庭辩护的。知情人士说从内部听说的消息﹐对郑恩宠的上诉不开庭而由高法内部裁定﹐主要是内部已定要维持对郑恩宠的枉法判刑﹐因而希望减弱国际舆论的批评和关注﹐以及消除上海被拆迁户届时的抗议和营救活动。知情人士同时告诉中国人权﹐虽然北京方面极其不满对郑恩宠的枉法判刑﹐例如隶属国务院的中国经济时报﹐就发表署名文章对郑恩宠的提供秘密罪不以为然﹐但是由于上海是前总书记江泽民的地盘﹐现在北京的掌权人也不敢触犯仍有大权的江泽民﹐不敢认真揭开涉及江系人马的贪渎案件﹐所以郑恩宠注定要成为这种政治格局的牺牲品。

上海高级法院在约见张思之﹑郭国汀律师时﹐对郭国汀律师将一审辩护词和判决书向社会公开提出警告。同时要求张思之﹑郭国汀律师﹐有关二审的裁定书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得再行公开或者外传。知情人士对中国人权说﹐上海高级法院对二位律师的这一无理要求﹐意味着如果再将法院无法无天的荒唐判决公诸于世﹐二位律师可能也面临所谓郑恩宠提供国家秘密的同样后果。

中国人权强烈抗议上海高级法院对郑恩宠二审只裁定不庭审。郑恩宠案件是国内外高度关注的涉及人权的案件﹐理应得到公开的开庭二审。不开庭二审不仅是企图消减国际舆论的批评﹑关注﹐消除被拆迁户对审判郑恩宠的抗议和营救﹐也是为了方便上海高级法院暗箱操作枉法判处郑恩宠。中国人权强烈要求中国最高法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过问郑恩宠一案﹐保证郑恩宠得到公开的程序公正的法庭审理。中国人权同时呼吁国际社会关注郑恩宠个案的人权侵犯问题﹐对这一影响巨大的﹑明显的﹑典型的人权侵犯施加国际压力和影响﹐将对中国的人权改善提升有现实意义。@

2003年12月2日

中国人权主席(President) 刘青(Liu Qing)
中国人权发布的报告﹑声明﹑新闻和其他正式文件﹐统一由中国人权纽约总部发布。上述文件经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签名有效﹕刘青(主席)﹑Sharon Hom(执行主任)。(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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