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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與工會團體:集會遊行法應盡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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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九日電)明天是世界人權日,中華電信工會選在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盡速修改違背人權保障準則的集會遊行法,真正落實總統陳水扁宣示的人權立國理念。

新竹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維權、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副秘書長楊秀碧,在記者會中以實例說明集遊法不合時宜,需要檢討。

中華電信工會秘書長莊炳棠說,依據集遊法第八條,凡室外集會遊行都必須事前提出申請,但依據比例原則,工會主張只要不影響交通秩序者,只需事後回溯審查即可。

他表示,依據集遊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對於不從命令解散,誹謗公署者皆課以刑責,事實上集遊法本意為規範,卻以刑罰處分,違背憲法賦予人民集會遊行權利,應修改為行政罰鍰處分比較恰當。

莊炳棠指出,集會遊行時警方維持秩序的權限,也應釐定標準,尤其警方不可以動不動就舉牌,約束人民集會遊行。他說,警方應該瞭解在集會遊行中扮演角色,主要是積極服務人民需求,而非消極限制民眾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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