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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測作文計分 台教育部:價值判斷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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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七日電)爭議多時的國中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加考寫作測驗計分方式今天由教育部決策後公佈,為什麼是作文實得級分乘以二計入總分而不是乘以一或三?教育部次長吳財順強調是價值判斷後的政策抉擇。

吳財順說,九年一貫國教新課程有七個領域,配合於九十一年開始實施的國中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曾經討論要考五科或三科,後來決定考五科,接著討論各考科要等值或不同值加總計分,後來決定等值,即各科以量尺分數六十分加總,都是在做價值判斷後的政策抉擇。

他強調,不同年代有不同的價值判斷,因此也有不同的政策抉擇,像更早時期的高中聯考,各科滿分不一定相同,例如國文二百分、英文一百分、數學一百二十分、自然與社會各一百四十分。

再以寫作與非寫作的比重價值判斷,在各年代也有所不同,吳財順說,國文二百分的時代,作文佔八十分,後來曾修正為佔五十分,到實施國中基測時,國文滿分是量尺分數六十分,作文比重是零分。

吳財順說,如今又衡量國內的歷史變革,參考國外如日本與中國大陸的做法,在各該國語文領域大部份考試包含寫作與非寫作項目,但比例不一致,日本最低比重是百分之十,也是價值判斷後的政策抉擇,因此決定把寫作與非寫作都列為國中生的國文學習成就評量。

至於寫作成績的比重,規劃有實得分數乘以一或二或三、或十等考量,佔國文成績總分比重依序是百分之九、百分之十七、百分之二十三、百分之五十,歷史最高比重是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二十五。

中國大陸國中升學高中的現行做法雖各地不同,但平均都在百分之二十七以上,廣州地區是國文滿分一百五十分作文佔六十分,比重最高達四成,上海的比重是百分之三十,分數約四十五分,其他一百二十多個考區國文作文分數約四十分。

另外,陳益興補充說,觀察國際慣例如托福是以量尺分數加上作文級分制乘以三,研究工作小組對九十六年基測作文成績計算方式的討論最大共識是乘以二,研究工作小組辦理各區公聽會時所做民意調查結果支持乘以二的比例過半達百分之五十一點四一,因此,教育部最後決策是乘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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