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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強烈反彈 12年老舊遊覽車禁令 踩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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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鍾麗華/台北報導〕在遊覽車業者強力反彈下,交通部2月公布的老舊遊覽車管理規則修訂案慘遭翻案!

立院交委會昨翻案 暫緩施行

去年梅嶺大車禍,因肇事遊覽車車齡十八年,在立法院要求下,交通部今年初修正公布「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限制十二年以上老舊遊覽車禁止長途行使、進入山區道路、還有跨區營運,但因老舊遊覽車業者反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以違反公路法精神,決定翻案;交通部昨天表示,尊重立法院決議,同意暫緩施行。

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陳晉源表示,全台五百公尺以上、坡度較陡路段有六十四處,多數集中在知名風景區,一旦禁止老舊遊覽車進入,對於旅遊業會產生很大困擾。

他表示,雖然新修正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已公布,但對十二年以上老舊遊覽車限制,還須有配套措施,包括車身噴上車籍資料、標高五百公尺及坡度十%以上山區道路要做道路調查,這幾項新規定還未公告,暫緩執行沒有問題。

交通部路政司長尹承蓬表示,行政命令經過公告之後,依法必須執行,因此,除了老舊遊覽車管制方式重新檢討,其他修訂內容,例如駕駛登記制度、禁止使用再生胎等等,都會繼續執行。

陳晉源表示,公路總局暫緩公告路段,將依照路線安全設施、過去肇事紀錄,確定有危險者納入一般危險路段,禁止所有大型車進入,不再針對老舊遊覽車單獨規定。

消基會不排除到交通部抗議

對於大客車的相關規範遲遲無法通過,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認為簡直不可思議,尤其事關人命,若政府與立法院不積極,恐怕又會再度悲劇重演。

程仁宏表示,梅嶺車禍剛發生時,朝野立委、交通部各方均一致認為要對大客車的審驗標準加嚴,沒想到現在事過境遷,竟在業者的壓力下讓步,簡直是把業者的權益放中間,消費者利益放兩邊。如果再這樣下去,消基會不排除到交通部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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