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日常生活法律問答--3

【生活專欄】申請破產租公寓遭拒 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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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訊】
  問:我記得你提到過一個新的機構,可以幫我解決消費者的難題。真有這樣的機構嗎?怎樣和他們聯絡呢?
  答:對的。確實有一個新機構可以幫助你解決消費者的難題。休斯頓法律中心大學(University of Houston Law Center)的德州消費者申訴中心(The Texas Consumer Complaint Center)提供消費者資訊和協助 。你可以經由上網聯絡到他們。網址是:www.texasccc.com。

  問:我和一個男人同居了27年,從來沒有結過婚。他以前結過婚了。如果他去世,我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嗎?
  答:沒有多少權利。除非他在遺囑中指定你為受益人,否則你得不到他的任何財產。他的前妻可能得到他的社會安全金,這要看他們結婚有多久。如果你們有共同財產,你會得到你的那部分。在德州,沒有結婚的同居人得不到多少遺產。

  問:在德克薩斯州,如果我的小型企業被人告到法院,我的住宅和退休賬戶會受到影響嗎?我在家裏做一個小生意,沒有組成公司。
  答:你似乎了解在法律上你的企業和你並不分開。如果你的生意負了債,所有的債務都由你個人負責。然而,如果你吃了官司,德州法律會保護你的家園和合格的退休賬戶。假如你打算繼續做這個小生意,我勸你和律師談談,設立公司來保護你自己。

  問:我申請了破產,公寓業主能夠拒絕把公寓租給我嗎?我甚至提議找一位保證人和我一同簽字。
  答:通常來說,一位房東和其他的生意人一樣,有權決定他喜歡和誰做生意。除非房東違背了法律,例如由於性別、種族、宗教上的歧視 ,或者由於有兒童的緣故加以拒絕,否則他有權設立他的標準。
  比方說,如果因為對方是女人或者年紀超過45歲,拒絕出租公寓,這個房東就是犯法。另一方面,房東可以因為對方是共和黨人、法學教授、或者申請了破產,而拒絕把公寓租給他。說到底,那是他的財產。法律通常不會強迫他和他不喜歡的人打交道。

  問:我已經結婚7年,終於申請離婚。我的丈夫有一所房產,我們二人用來出租掙錢。過去7年中我們花費了很大一筆錢維護和裝修這所房子,還支付押金。這房子算作共同財產嗎?
  答:這件事情可能會很複雜,但是基本上來說,按照德州法律,你們結婚的時候這所房子是他個人的產業,結婚以後還是他個人的產業,並沒有把你列為房子的共同擁有者。 然而你對這所房子擁有一半的權利,因為你和他共同支付維修和改善的費用,並和他分攤押金。也就是說,作為你從婚姻中得到的利益,房子可以當做共同財產來處理,其中的百分之幾屬於你。你的離婚律師可以向你解釋更多的細節。

  問:沒有結婚證書的普通法妻子對於她丈夫的財產有和正式婚姻的妻子相同的權利嗎?
  答:我以前說過很多次,在法律上一個普通法的婚姻和其他形式的婚姻沒有任何區別。在法律上,普通法的夫妻和其他形式的夫妻享有同樣的權利。@(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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