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造假荷蘭華裔殺人案 被指中共特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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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雲帆荷蘭Eindhoven報導)2006年10月在荷蘭阿芬-安-德-萊因(Alphen aan de Rijn)發生了一起華裔精神病人殺人烹屍的慘案。《星島日報》(2007年6月11日)和荷蘭的《中荷商報》(2007年6月15日)在中共授意下,利用此案件構陷法輪功,報導兇手跟習練法輪功有關。《星島日報》一直執行中共授意和命令,公開構陷法輪功團體,其行爲早已超越媒體業範圍,是利用媒體業在海外做特務活動。据媒體報道,原來星島日報北美總編輯李戈因爲涉嫌在美國為中共做間諜,在美國FBI公開逮捕加州華裔間諜陳文英的時候,匆忙逃回北京。

大紀元記者就華裔精神病人殺人案向荷蘭警方、偵探機構、荷蘭國家新聞機構查證,均被告知此殺人犯是精神病患者,不是法輪功學員。外界分析,《星島日報》匆忙抛出栽贓報導,與中共造謠手段如出一轍。在荷蘭國家媒體都做正確報導時,它繼續造謠。

根據美國智庫Jamestown基金會的報告,《星島日報》是中共在海外操控的主要「媒體」機構之一,其兩任老闆均是中共的政協委員,舊金山副總編是中共喉舌《人民日報》編輯。專家指出,《星島日報》完全是中共在海外的一個特務機構,中共的政治打手。專家及海外人權團體呼籲讀者抵制煽動仇恨的特務機構星島日報。

荷蘭國家機構:殺人犯與法輪功無關

荷蘭第一個報導此案例的荷蘭國家新聞機構ANP的編輯福慕倫(Vermeulun)女士、關押此嫌犯的彼得‧邦中心(Pieter Baan Center)的公共關係部官員德‧科寧(de Koning)先生、荷蘭警方負責調查此案的偵探童(Ton)先生均表示嫌犯是精神病患者,而不是法輪功學員,因此其所做所為與法輪功無關。

此外,荷蘭媒體《萊頓日報》(Leidsch Dagblad)也報導了嫌犯與法輪功無關。

荷蘭媒體更改錯誤報導

ANP於2007年6月7日第一個發表對此案例的報導。他們在第一篇報導中提到嫌犯是法輪功學員。當他們從法輪功協會負責人那裏瞭解到此嫌犯自稱是法輪功學員,而其並不是真正的法輪功學員後,他們在數小時後更改了他們的報導,明確指出嫌犯僅僅自稱是法輪功學員,而在專家眼裡他並不是法輪功學員,他的所做所為與法輪功無關。

大多數荷蘭媒體轉載了ANP的第二篇報導。事實上,所有的媒體都明確指出嫌犯被專家診斷為精神分裂。

ANP編輯:嫌犯不是法輪功

為了求證ANP對此案的看法,記者撥通了ANP編輯福慕倫女士的電話。當被問及嫌犯是否是法輪功學員時,福慕倫女士說,「不,他不是。他自稱是法輪功學員。可是他是一個有病的人,他的話是不可靠的,他的所做所為與法輪功毫無關係。」

關押此嫌犯的彼得‧邦中心是荷蘭司法部屬下的荷蘭法院精神病和心理疾病研究所(The Netherlands Institute of Forensic Psychiatry and Psychology)的精神病犯人拘留地和觀察診所。德‧科寧先生是彼得‧邦中心公共關係部的官員,也是為此案負責的新聞發言人。

德‧科寧先生表示,此嫌犯被該研究所診斷為精神分裂屬實。在回答記者的問題「嫌犯自稱是法輪功學員,而他又是一個有嚴重精神問題的人,請問他的話是否可信」時,德‧科寧先生說,「不可信。他自稱是法輪功學員。但是據我所知,他從來都不是法輪功的成員。」

從法官那裏找答案

德‧科寧先生建議那些想了解法輪功是否和此案有關的人,最好等候6月22日法官的判決,到判決書上去找答案。

荷蘭警方負責此案件的偵探童先生曾經花數個月對此案件進行調查,在此案件上,算得上是有發言權的專家。他對記者表示,「此殺人案與法輪功無關,因為嫌犯精神分裂。」

對於嫌犯是否是法輪功學員,荷蘭媒體《萊頓日報》於2007年6月11日報導說,「兇手沒有按照法輪功的原則做,……他所做的事情和法輪功的教導背道而馳。」

荷蘭法輪大法協會:誠請人們來了解法輪功

荷蘭法輪大法協會主席彼得‧胡本(Peter Houben)就該事件提出說明表示,此嫌犯被專家診斷為精神分裂,根本和法輪功的教導毫無關係。

胡本還強調,儘管嫌犯自稱是法輪功學員,可是他很明顯的沒有遵循法輪功的教導。因此,稱他為法輪功學員是不正確的。

胡本接受大紀元專訪指出,法輪功教人真善忍,做事要先考慮別人,殺生是嚴重違背這些原則的。他說,法輪功的一切都是公開的,所有的書籍都可以在因特網上免費下載,我真誠的邀請人們更多的來了解法輪功,自己判斷法輪功是否真的會讓人成為一個冷酷的罪犯。

他認爲《星島日報》這樣的不實報導是別有用心的,他呼籲讀者抵制宣揚仇恨的《星島日報》失實報導。

《星島日報》未更改錯誤

《星島日報》(2007年6月11日)和荷蘭的《中荷商報》(2007年6月15日)在沒有查證的情況下,報導該名兇手(G.L.L.)跟習練法輪功有關係。

在荷蘭媒體都在ANP第二篇報導后更改錯誤時,《星島日報》等並未作任何處理。有分析指出,這種情況如果是一個專業媒體都會更正錯誤,或者再發表正確報導。這是一個專業媒體爲了維護自己聲譽、對讀者負責必須做的,也是常識。

專家:《星島日報》是中共特務組織

大紀元專欄作家王一峰表示,在沒有查證的情況下,《星島日報》等中共操縱的機構就急忙把殺人犯稱稱爲法輪功學員,手法與中共在大陸造謠手段如出一轍,其用意明顯。

他表示,《星島日報》這樣的報道絕非失誤,在荷蘭國家媒體都做出正確報導時,它還是做栽贓報導,遠非報導失誤所能解釋。《星島日報》完全淪爲中共在海外的一個特務機構,在中共授意下故意而為。這個特務機構的職責就是在迫害海外華人上作爲中共的政治打手。

華府中國問題專家石藏山指出,一些充當中共特務機構的境外媒體,一般情況下也做出批評甚至罵中共的姿態,但是在關鍵時刻會幫助中共説話,替中共打它要打擊的對象。

美智庫:《星島日報》受控中共

早先美國的智庫Jamestown基金會在報告中也指出,《星島日報》屬於中共在海外操控的主要媒體機構之一。

詹姆斯唐(Jamestown)基金會中國簡訊有一章專門報導中共對美國中文媒體的滲透,介紹目前美國四大中文報紙的「紅色」背景,包括《僑報》、《星島日報》、《明報》及《世界日報》,其中《僑報》為中共的海外喉舌,《星島日報》則被中共收買和直接控制,而《明報》與《世界日報》則間接受控于中共。

根據詹姆斯頓(Jamestown)基金會的報告,《星島日報》38年於香港創立,60年代進入舊金山、紐約和洛杉磯。80年代後期,星島日報遇到財務危機,中共的資助使其擺脫危機。10年內該報轉變為支持中共的報紙。

根據詹姆斯頓基金會的報導,前幾年《星島日報》舊金山副總編輯李戈(音),曾是「人民日報」的編輯。另外,《星島日報》的前後兩個老闆胡仙、何柱國都是中共的政協委員。

《星島日報》散播仇恨被控告

數年前,澳洲《星島日報》曾經造假法輪功起訴唐納案判決結果一事,就曾引起外界關注。澳洲法輪功學員起訴外交部長唐納濫用職權限製法輪功學員在中共大使館前展示橫幅,法庭為此判決唐納賠償原告方兩萬澳元,《星島日報》卻「誤報」為法庭判決法輪功學員賠償唐納兩萬元,與事實完全相反。

紐約和加拿大的《華僑時報》與《星島日報》前幾年發表大批文章污衊攻擊法輪功,因涉嫌誹謗罪被法輪功學員控告。

海外人權團體追查國際等呼籲讀者抵制散播仇恨,報導失實的《星島日報》。

王一峰表示,《星島日報》這類公開造謠、破壞人類道德文明的中共打手,應該受到抵制。他呼籲社會正義人士和廣大讀者抵制這類繼續造謠、煽動仇恨的假媒體。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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