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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經建會:分階段推動離岸式風力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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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七日電)台灣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台灣為海島型國家,廣闊海域為風能佳、平穩的風場環境,據初步評估離岸式風力發電可開發容量約120萬瓩,將採分階段逐步開發方式推動,目前確定第1階段將以30萬瓩為核准籌設裝置容量上限。

經建會表示,據全球風能協會「2006全球風力年報」(Global Wind 2006 Report, Global Wind EnergyCouncil)統計資料顯示,2006年全球風力機組裝置容量約為7422萬瓩;其中,裝置容量前5名國家分別為德國、西班牙、美國、印度、丹麥。

預估至2010年止,全球風力機組累計裝置容量將上看1億4950萬瓩,約較2006年成長1倍。

在全球現有風力機組7422萬瓩中,經建會表示,約有92萬瓩屬於離岸式風力機組,其餘為陸域式風力機組;由於海上風能優於陸上,風性較平穩,離岸式風力發電將是未來全球風力發電發展方向。

目前大型離岸式風力發電廠約有20多處,並集中在丹麥、英國、荷蘭等地。

經建會指出,特別是台灣為海島型國家,地狹人稠且多為山區,陸域可供開發風力發電場址有限,離岸式風力發電是未來發展方向。

經濟部評估,台灣海域風電潛能約900萬瓩,但經考量國防軍事區、航運交通路徑、已核定開發區、海岸及生態保護區、海岸防護區、潛在地質災害、海底管線路徑、疑似斷層帶、3級以上淺層地震等諸多開發限制因素,初步評估離岸式可開發容量約120萬瓩。

經建會表示,為發展離岸式風力發電廠,「第1階段設置離岸式風力發電廠方案」並自9月1日生效;確定將分階段逐步開發方式推動,首先第1階段將以30萬瓩為核准籌設總裝置容量上限,未來再視情況訂定。

經建會強調,由於離岸式風力發電廠申設過程涉及漁業權、海巡雷達、國防、航政、環評等相關業務主管機關,經濟部雖有單一窗口受理申請,但申請過程若涉跨部會協調事宜,經建會將邀集經濟部及相關部會協調,協助業者在最短時間內完成設置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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