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小虹:由毒奶粉賠償案看專制政權的特色

付小虹(中國公民自由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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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8日訊】震驚全球的毒奶粉案,受害嬰兒達三十萬之巨,最近終於由政府制定了賠償方案。該方案再次徹底暴露了中共專制政權的本質—無法無天。

首先,被害嬰兒家長曾委託多個律師團體,在全國多家法院提起訴訟,但是所有法院均不受理,說是上級有指示不能受理。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制原則之一是「有法必依」, 而根據中國的現行法規規定,本案之訴訟有明確的被告,合理的訴訟請求,充分的事實和證據。至於管轄權,石家莊中院已經起訴三鹿責任人,可附帶民事訴訟,同時高院可指定22家奶業所在地法院管轄,相關法院依法都應受理。法院不受理家長索賠案使得這一法制原則又成為空話。

其次,無論案情多複雜,受害嬰兒的被損害是實實在在的,況且個人被損害的程度不盡相同。而政府的賠償方案卻只簡單地規定了三種情況:死亡,病重患者,普通患者,尤其是普通患者的賠償金只有區區兩千元人民幣。根據大陸的醫療費用,兩千元人民幣連治療腎結石嬰兒的醫藥費都不夠支付,況且家長帶著嬰兒四處求醫,其交通,住宿,誤工,護理等等,僅用兩千元來打發,顯失公平。

第三,本案屬於公開審理的案件,當被害嬰兒家長聘請的律師在三鹿集團負責人被開庭審理時要求旁聽,並請求賠償時也遭拒,現在受害人只能完全接受由政府制定的簡單劃一的賠償方案,既不能上訴,又不可申訴,連發出聲音的機會也沒有。依照中國的法律規定,賠償案的原告人的訴訟地位,不論被告的地位多高,權利多大,訴訟地位都是平等的,而原告人對於自己的權益被非法侵害,完全有權提出自己的合理賠償請求。現在被害人的訴訟權利被完全剝奪。

第四,本案的被告是誰?在損害賠償案中,中國現行法律有個基本原則—過錯原則,這也是普世原則。受毒奶粉侵害的嬰兒寶寶大都是中國一胎化政策的產物:獨生子女,他們都是父母的心頭肉,而他們長期使用的都是「中國質監局」確保的免檢優質產品,善良的中國老百姓原以為可以高枕無憂,放心大膽地喝,豈知那數億千萬計的可憐寶寶們天天喝的竟是毒奶粉,有的被悄然奪去了生命,幾十萬寶寶喝成腎結石,苦於不能說話,疼得整天哭個不停。荒唐的是那些頂著國家免檢的優質奶粉的光環的都是毒品,長期毒害著數以千萬級的小寶寶。本案誰之過?誰之罪?難道僅僅是22家企業嗎?不!其實這萬惡之源就是中共的專制政權。

長期以來,中共為了讓國有企業的產品在市場上取得壟斷地位,竟不負責任地給它們冠以「優質」,「免檢」的稱號,而對大量的所謂優質產品既不監管又不檢測,制定的檢測制度也形同虛設,以致發生國家優質免檢產品=毒品這樣震驚世界的荒唐案。因此,本案的被告不僅僅是三聚氰胺的製造者,也不僅僅是奶農和22家奶品企業,中國質檢總局和中共政府都應被列為被告,在賠償案中承擔不可推卸的連帶責任。

更有甚者,事件發展到嚴重時,連新西蘭總理都已知道,並一再通過外交照會通知三鹿企業,石家莊和中國政府重視並查處。而為了奧運,各級政府故意隱瞞不報不查達數月之久,導致多名小寶寶病重不治而身亡。這都是政府參與了犯罪。難怪中共最高層為了不使自己成為被告,任意踐踏法律,繼續愚弄百姓,並下令全國所有法院對毒奶粉索賠案一律不予受理,以逃避責任。

因此,中國毒奶粉這一史無前例的驚天大案,從發生,發展到草草結案,都不是偶然的,而是中共專制政權病入膏肓的必然結果。毒奶案的不公平賠償方案現由政府公佈並強迫老百姓接受,可以預見不久又將造就數以萬計的浩浩蕩蕩的維權上訪大軍。試問:人民還能容忍多久?

付小虹(前中國維權律師)
2009年1月5日於紐約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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