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光:为什么民政部提起捐款手续费就没底气

金海光

人气 8
标签:

【大纪元4月30日讯】继汶川地震之后,玉树地震又一次牵动了海内外华人的心。同时,玉树地震的捐款问题也又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

今年4月22日民政部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发言人庞陈敏回应关于慈善机构收取手续费问题:“他们说提取20%的工作经费,这肯定是不可能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要遵循《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华慈善总会有其章程,所以我们相信有关社会组织,还有一些基金会,应该都会依法并依照本会章程开展救灾工作。”

立即有肖隆平先生撰文《民政部没必要忙于否认收取手续费》指出:我们现在的慈善公益事业因为存在一些蛀虫导致了其公信力的降低,任何可能的“负面报导”都可能是事实。因此,对于是否有“通过有关机构捐款要收取20%手续费”这件事,民政部应该做的仍然是去调查是否有其事,而不是没有底气地回应“不可能”。

庞陈敏为什么这样没底气呢?他说“提取20%的工作经费”是不可能的,那么可能提取多少呢?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可从募捐款中提取3-5%的管理费支付。”中华慈善总会的章程第二十七条:“按国家有关规定,从捐赠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管理经费。”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的下属基金会),按照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尽管庞陈敏含糊其词,但是我们可以在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会依法并依照本会章程开展救灾工作”的言辞中看出来,红十字会是依法提取了捐款的3-5%,中华慈善总会是依照本会章程从捐赠款中提取了“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红十字基金会则是当年总支出的10%。

其实就按照上述标准收手续费,已经令人瞠目结舌了,民政局公布的捐款总数是760亿,如果是按上列规定的最低档的3%收手续费,那么760亿的3%就是22.8亿,……!!如此面对国殇,慈善机构与强盗何异?即使是按照审计署公布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16家全国性基金会共接收捐赠款物84.28亿元为基数计算,3%也是2.5亿。这里还没有考察中华慈善总会提取的“一定比例”和红十字基金会的10%。

中国著名网络作家韩寒在今年四月发表的一篇网络博客《诸恶与众善》中提及:“在四川地震前,我已经知道原来红十字会是有一个所谓的手续费的,这个手续费的比例很高。……后来我只是说,我不会向官方机构捐款,手续费是一方面的问题,另外一方面我并不了解最终捐款的去向。好在最终红十字会宣布免收手续费。

至今我一直有一个疑惑,就是比如某处灾难,救灾最终需要一亿,民众积极捐款,捐到了五千万,那到底意味着救灾总款变成了一亿五千万呢,还是救灾款依然是一亿,但是我们捐给了政府五千万?”

其实,韩寒的疑惑也是所有人的疑惑。捐赠是所有捐赠者的慈善救助受灾者的行为,善款捐给了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就是委托其妥为支配善款。每个捐款人都希望自己的爱心能够到达受灾人的手中,而非被充公或中饱私囊。慈善机构作为受委托人,当然有义务公开所有的款项去处。如果国家规定有手续费,那么按规定提取未尝不可,但是需要提醒的一点是,那是日常规模的捐款,而像汶川地震这种举世震惊的国殇,海内外捐款额巨大,国内很多地方甚至已经到了强征暴敛的程度,慈善机构还按照日常模式收手续费,那不就是趁火打劫吗?赈灾需要一定路途人工费用,大家都能理解,并没有人要求去赈灾的人自掏腰包。但在如此特殊、巨大的捐赠情况下,合理的递减费用比例总是应该的吧?比如到我们到法院去打官司,如果打的是1万—10万元的官司,法院收诉讼费2.5%,超过100万的收0.9%,超过2000万的收0.5%。

韩寒博客所言“好在最终红十字会宣布免收手续费”,听说当时红十字会的领导是拍过胸脯的,但是否落实大家就不知道了。果真免收了,那么庞陈敏何不直截了当地说:“四川地震所有捐款的手续费全免了”,而是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要遵循《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华慈善总会有其章程,所以我们相信有关社会组织,还有一些基金会,应该都会依法并依照本会章程开展救灾工作。”就算“20%的工作经费是不可能的”,可能的是百分之几呢?

20%的手续费的问题,由上海东方卫视记者在民政部的发布会上提出:不久以前我看到一篇报导,我忘了是通过红十字会还是慈善总会,说捐款通过他们转交的话,要收取20%的手续费”。既然有媒体人敢于站出来质询“通过有关机构捐款要收取20%手续费”,那必然不是空穴来风。

一位‘天涯杂谈’网友在汶川地震的一周后,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网站查了其2006年度审计报告,于2008-5-19 11:09:00公布于网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2006年度审计结果:捐赠收入9千4百万,资助支出5千2百万,业务活动费用1千多万,管理费用320万。由此计算出的净资助比为52000000/(52000000+13200000)=80%,那么80%之外的1320万是什么呢?笔者在写此文时,也去红十字基金会网站核实其2006年度审计报告。奇怪的是,全文竟然只有2页,而且是纯文字,没有任何财务收支的数据。一个向全国公示的审计报告,竟然没有财务收支的数据?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2006年度审计报告第1页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2006年度审计报告第2页

中华慈善总会至今没有向公众公开赈灾的审计报告。中华慈善总会2007年1月29日在自己的网页上介绍:中华慈善总会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聘请了国际知名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审计,重大募捐活动接受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并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汶川地震后,许多人也听过红十字会表示,赈灾捐赠的款物将请审计署及毕马威国际会计公司审计,并欢迎社会监督。

毕马威国际是国际四大会计公司之一,英文简称KPMG,是一家网络遍布全球的专业服务机构,专门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服务。毕马威在全球144个国家拥有137,000名员工。毕马威中国在北京、沈阳、青岛、上海、南京、成都、杭州、广州、福州、深圳、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共设有十二家分公司。应当说,这是一家具有国际公信力的会计公司,但是至今我们没有看到其任何会计报告。

所谓社会监督是什么样子呢?京华时报2008年12月06日报导:民政部推抗震捐款去向查询系统可精确到个人。即日起,公众可上网查询。可通过登录捐赠信息系统(http://www.juanzhu.gov.cn/jzxx),输入姓名及“验证码”即可。当笔者登录这个捐赠信息系统时,页面出现的是几个不知所云的英文句子,点击不开任何界面。

国家审计署2010年1月发布了《汶川地震社会捐赠款物审计结果》,其中不过报了一批流水账,根本不能澄清手续费的问题。报告说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红十字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和其他经批准可以开展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16家全国性基金会共接收捐赠款物84.28亿元。然而,清华大学NGO研究中心邓国胜副教授领衔所做的一项调研显示,上述760亿资金58.1%流向了可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36%流向政府指定的红十字会和慈善会系统,只有5.9%流向公募基金会。36%的概念是多少?273.6亿!这与审计署报告的84.28亿差距也太大了吧?我们应该相信谁呢?

审计报告最后说,审计署已先后4次向社会公告了汶川地震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本次审计没有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而国家审计署在中国广播网2010年04月19日的一次自我表彰时,却不小心招认了汶川地震捐款的重大违纪违规——《审计机关收回被挤占挪用汶川重建资金等两亿多》(中国广播网2010年04月19日),其中报导:四川省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将永安大道1.4亿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用于规划外的城南新区建设;四川省广汉市财政局等4个单位违规将8292.42万元城乡居民住房补助资金安排用于扩大内需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主街道楼群楼面装饰装修等规划外项目建设。面对这一切,审计署公布的《汶川地震社会捐赠款物审计结果》,我们还敢相信吗?审计署还有什么公信力吗?

民政局公布的捐款760亿这个数字是如何出来的,去向又在何处?“捐赠款物”物的价值是如何确定的?其实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公示。民政部、红十字会、中国慈善总会至今既不肯公示其详尽的捐赠金额、资金使用具体去向,又不能拿出具有国际公信力的独立审计报告,难怪民政部发言人庞陈敏回应的如此底气不足,仅能以“有关社会组织和一些基金会,应该都会依法并依照相关章程开展救灾工作”来搪塞公众。正如目前大陆风行的看守所各种意外死亡“躲猫猫死”、“喝水死”,然后又垄断尸体检查的权利,导致全社会众说纷纭,这是公众的错误吗?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关起门来,在自己的账面上到底划走了百分之多少的手续费,全凭自己的一面之词,公众又怎么能信任这样的“慈善”机构呢?

@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多伦多藏人社区为青海灾区祈福
周晓辉:为何拒绝捐款?
多伦多华社为青海灾区募捐善款
台私校法修正初审  捐款抵税百分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