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警方证据 陈旺案审讯推至10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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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报导)多伦多唐人街金牛城超市老板陈旺与2名华裔店员因捉贼反被警方指控2项刑事罪名,周一(6月21日)在旧市政厅法院开庭,因检控官没有提交相关文件,使原定审理无法进行,法官批准案子推迟到今年10月份再审。

陈旺的律师林彼得(Peter Lindsay表示,他在本月初已经提出,刑法494条同《人权与自由宪章》相冲突,不应用来定陈旺的罪。但检控官到今天还没有做出书面回复,反而在今早又给他提交了新的控告证据,因此没有足够时间准备。林彼得说:“我们不会牺牲公平审判的权利,以得到快速审判。”

虽然多伦多警方有案发现场的图片(小偷的双手被捆起来),但控方提供的照片不超过1平方寸,林彼得无法看清。随后,林彼得要求警方提供大照片,被警方索取费用,每张25元,40张共1000元。

林彼得说:“我无法接受这种收费。警方便向我提供较便宜的证据(含图片的光盘),90元。我有权拿到警方指控陈旺的证据(disclosure),至今都没有拿到。在这种情况下开始审讯,对我代表的3名被告很不利,此案的审理(Trial)应该在稍后进行。”

法官韩瑞(Peter Harris)同意林彼得推迟审讯的要求。“警方指控用的图片对辩方非常重要。辩方收到的图片太小,无法进行辩护。”韩瑞要求检控官免费向辩方提供足够大的照片,最晚不超过7月20日。“被告需要付钱才能看警方证据的日子,已经过去很多年了。”韩瑞说。

控辩双方律师商定,将审理日推迟到10月4日至6日。新增的庭前预审(Pre-trial)将在7月20日举行,不对公众开放。

涉嫌偷窃金牛城超市的52岁伯内特(Anthony Bennett)离开法庭时,不回答媒体的任何提问。


2010年6月21日,涉嫌偷窃金牛城超市的伯内特(Anthony Bennett)走出法院时戴墨镜,并用帽子遮脸,以回避媒体。(摄影:周月谛大纪元)

去年5月23日,陈旺在一名小偷偷窃其超市的盆栽后1小时,在另2名店员协助下捉住小偷。结果被警方控以袭击他人、强行禁锢、绑架、携带暗 藏武器等4项罪名。11月初,其中的绑架及携带暗藏武器控罪被撤销,但保留袭击他人及强行禁锢2项控罪,

目前,《加拿大刑法》要求居民在目睹刑事犯罪后,才可抓捕嫌犯。6月16日下午,加拿大国会议员Joe Volpe在国会提出议案,修改刑法第494条(平民拘捕,citizen’s arrest)。平民拘捕条款正是陈旺及其2名职员因捉小偷被控告的法律依据。

林彼得认为,居民逮捕嫌犯的权力太小,且违背《加拿大宪法》。

“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成员奚治瑾律师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宪法》也应该作出调整,应该允许陈旺在合理的情况下抓小偷。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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