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赵作海冤狱案六名警察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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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5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日前,1999年“侦破”“赵作海杀人案”的五名河南警察因涉嫌刑讯逼供被起诉,一名当事县公安局副局长涉嫌怠忽职守犯罪亦被起诉。2003年负责复核河南赵作海被控杀人案的河南高级法院主审法官已被停职。

国际国内关注冤情 官方起诉办案警察

河南农民赵作海11年前的“杀人”冤案,因今年4月30日“被杀害者”赵振晌失踪12年后突然“复活”回家,而被媒体披露出来,国内国际一片哗然,5月9日赵作海无罪释放。

在舆论压力之下,河南省睢县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一份《起诉意见书》说,罗明珠、王松林、周明□、郭守海、司崇兴等人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刑讯逼供,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涉嫌刑讯逼供犯罪。当年任柘城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丁中秋,身为主抓刑侦的副局长,在案件侦破时严重不负责任,其行为已涉嫌怠忽职守罪。

商丘市柘城县赵楼村的村民赵作海1998年曾与同村的赵振裳(又作赵振晌)发生争执,后者随后失踪。第二年,附近一口机井内发现一具被砍去头和四肢的男尸,警方认为死者是赵振裳,并以故意杀人罪逮捕了赵作海。

刑讯逼供33天 屈打成招

《起诉意见书》说,从1999年5月8日至6月10日,赵作海先后被警方控制在派出所,遭受体罚持续长达33天,他曾被拷在连椅上、床腿上或摩托车后轮上。在警方办案人员轮流审讯和看守期间,警员罗明珠还持枪威吓赵作海,其它警员则用木棍打、手枪敲头,长时间不让赵作海吃饭和休息。

一个多月的审讯期间,赵作海都没有睡过觉,他回忆说:“想睡觉的时候,他们就拳打脚踢,不让睡觉。我现在脑袋经常嗡嗡叫,没精神,睡觉也不行,都是他们打的。”办案警察用一尺长的小木棒,在他头上‘梆梆梆’地敲。到半夜,办案警察给他喝水,水里面放了特制的催眠药剂,喝完一小会儿,赵振海就迷糊过去了,浑身不能动,但头脑还有一点意识,然后办案警察把鞭炮放到赵振海头顶点燃。“当时头昏脑胀,能听见炮仗在头上爆炸。他们一个一个地点。”

1999年5月10日之后,赵作海在无法忍受各种刑罚折磨的情况下相继作出了九次有罪供述。《起诉意见书》说,由于赵作海胡乱编造作案过程,供述存在多处矛盾,赵作海甚至让妻子赵晓起帮他寻找别人的人头和四肢,冒充赵振裳的尸骨。

政法委一手遮天 “做实”冤案

据悉,当时对赵作海“杀人案”,柘城县公安局曾三次向该县检察院移交案件,检察院认为该案的无名男尸身份没有确定,被害人是谁这个最基本问题都没搞清楚,故三次均予以退回。

然而,公安机关并未因此认定赵作海无罪并释放,而是将其超期羁押。在2002年清理超期羁押运动中,按理,赵作海的超期羁押应根据 “疑罪从无”原则在清理运动中予以结束,无罪释放,但商丘市政法委对该案组织了专题研究会,政法委竟然“一手遮天”,统一了公检法各方的意见,然后作出了该案具备起诉条件的结论,最终将赵作海的杀人冤案“做实”。

中共政法委是公检法的上级主管部门,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既然政法委统一了意见,商丘市检察院在没有增加新证据的情况下,一反前三次的态度受理此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很快判决了赵作海故意杀人。律师对赵作海作了无罪辩护,法庭没有采信,赵作海在法庭上陈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法官也没有理睬。

刑讯逼供乃公安常态 赵作海案仅露冰山一角

中共执法部门为了执法邀功,使用流氓式的暴力手段获取“莫须有”的证据来为一个人定罪,让一个善良普通的农民在狱中蒙冤11年之久。在当今的中国社会,法律不仅没有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工具,反而日益加剧着社会矛盾。赵作海、佘祥林冤案不是个案,只是冰山一角。大学生孙志刚仅仅因为没带暂住证而被深圳警察打死、杨佳仅仅因为租了被偷的自行车而被打坏生殖器。在赵作海冤案背后还有千千万万个赵作海、佘祥林冤案在发生或已经发生,这其中有更多的赵作海、佘祥林成为替罪羊死于非命。

今天,在中国大陆,仍有无数的法轮功学员正在或曾经被关押在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看守所、精神病院。在失去了人身自由的同时,他们还遭受电棍电击、“烧鸡大窝脖”、“过电”、水牢、灌食、强制堕胎、浸大水缸、剥夺睡眠、注射不明药物、扎竹签等等在此难以详述的各种酷刑,甚至遭强奸、活体摘除器官……中共动用整个国家机器,采用各种各样惨无人道的残暴手段来对待法轮功修炼者,很多人被害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而对这些冤情,大陆没有一个媒体敢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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