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法官裁定反一夫多妻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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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1月25日讯】 (大纪元记者陈怡然温哥华报导)卑诗最高法院法官周三(11月23日)裁定,本国的反一夫多妻制法例仍然有效,一夫多妻制对妇孺构成的伤害,远远超过以保卫宗教自由为目的的理由,但不可作为18岁以下少年定罪的依据。
  
卑诗最高法院法官Robert Bauman在昨日做出最后裁决,他在长达357页的裁决中,承认刑事法中第293条同宪法中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有相违背的部分,他亦未对如何弥补这部分作出回应,但他认为对12至18岁的妇孺构成伤害的因素应优先考虑,但加国不能对12至18岁少年依据此法定罪。
  
Robert Bauman说:“一夫多妻制的妇女在身体和精神上处于较高的危险,她们面对家暴和性凌辱的概率也甚高。”他亦指出,年幼女子过早步入婚姻,会导致过早涉及性生活,经历怀孕和生育,甚至被贩卖来满足多妻制的要求,都会对她们带来负面的影响,也局限她们的社交经济来往。
  
同时,一夫多妻社区由于妇女数量有限,男子与少年被赶出社区,而妇女被迫生活在一个不平等社会。

法庭42天听取36人证词

在长达42天的参考案例审理过程中,聆讯围绕加拿大在1890年制定的反一夫多妻法是否违背了宪法规定的保证宗教自由展开,正方由联邦政府与省府的检控官组成一组,陈明此法并非违宪,并阐明一夫多妻制对妇女和儿童造成伤害,与宗教自由和自由言论本意相驳,一些反一夫多妻人士出席支持。而一个称为Amicus的法律组,被指定进行反驳。
  
卑省法务厅(attorney general)律师同时呈送了一份31名年幼女子经历被其父母和亲属在加国和美国贩卖,并迫使她们同长者结婚和生育的案例清单。整个聆讯的焦点集中在,是否在一夫多妻制中存在女性和儿童被凌辱的潜在危险,法庭中36名证人先后出庭作证,这些证人来自卑省外或其他国家,他们中不乏富余城 (bountiful)的居民,有的是一夫多妻制下的妇女,有的作证时用屏风遮挡,有的通过录像作证。法庭听取了他们关于一夫多妻制正面和负面的经历。
  
摩门教徒、一些一夫多妻制的支持者和公民自由的倡导者认为刑事法中第293条过分干预了婚姻自由,卑诗省自由协会亦认为,成人有权自由决定他们的婚姻,法律过分干预了私人生活。而代表反驳方的律师佐治亚‧马新塔西(George Macintosh)陈诉反一夫多妻法违反宗教自由,他透露,在昨日裁决后,反方仍有30天申诉权利。
  
司法部长尼可森(Rob Nicholson)的国会秘书Kerry-Lynne Findlay认为,法官的裁决让一夫多妻制在本国社区没有市场,亦保护了一夫多妻制家庭的妇孺免受凌辱。反一夫多妻制律师Brian Samuels和Kieran Bridge也对此项裁决表示赞赏。Brian Samuels对18岁以下少年免于刑事起诉,感到并不惊讶,他认为,事实证明,很多少年是被迫步入一夫多妻制的处境中。Brian Samuels预测,下一步检察官需要做出是否要强制执行这个决议、是否要对一夫多妻者进行检控的决定。
  
反驳方的律师佐治亚‧马新塔西预测,事件最终会闯上加拿大最高法院。他表示,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申诉程序会直接进入加拿大最高法院,而反方申诉的理由之一是被控方未对其多名妻子造成伤害,不应构成犯罪。

富余城一夫多妻案背景

过去几十年里,卑诗警察与检控官,一直在调查卑省内陆东南部的富余城(bountiful)的一夫多妻制生活,2009年卑诗省府向法院控告卑诗内陆两名摩门教头领,52岁的Blackmore和44岁的Oler犯有一夫多妻罪,被控违反刑法293条,并要求 禁止一夫多妻法。据悉Blackmore有19名妻子,其中包括9名18岁或以下的年轻女子,而Oler同时与3名女子保持婚姻关系。◇

责任编辑: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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