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首宗区选种票案 6被告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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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道)香港首宗区议会选举怀疑种票案昨日提堂,6名被告获准保释。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8日审理。另外,廉政公署12月5日再起诉另一名男子,涉嫌触犯在选举中投票舞弊的罪行,令案中被控告的人数增至7人。

廉署5日拘控的男子29岁,是一名小贩,控罪指被告涉嫌在京士柏选区中作出舞弊行为,在正式选民登记册中讹称旺角烟厂街一幢大厦一个单位是他的现时住址,并在选举中投票。被告于6日早上9时半被带往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

早前被起诉的3男3女被告,5日早上由廉署人员押解到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廉署指他们涉嫌向选举事务处提供虚假住址资料登记成为选民,报称住在旺角烟厂街华新大厦7楼A室,全部人都在选举中投票。

根据6人向法庭报称的住址,45岁的电影放影员何振辉和38岁的经理陈美斯同住在联合道福禧楼一单位;39岁报称自雇人士的刘静琪,原先报称住油塘,但调查后其实住在荔枝角道胜兴楼;34岁的厨师黄家健和21岁的接待员李海琪住在元朗屏山塘坊村307号3楼和2楼;34岁的电气技工冯嘉麟则住元朗坑尾村233号2楼。

廉署并指,华新大厦7楼A室租户于2007年开始居住,不认识6名被告。另外还有5人登记同一住址,同样不是居住此处。

获准保释 明年2月再审

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8日再提堂,以便作进一步调查及征询法律意见。各人获准以1万至2万港元保释,但要交出旅游证件。法庭并要求6人获保释后必须居住在提交给法庭的地址,如要更改必须在24小时前通知廉政公署,亦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5日有被告的亲友前来旁听。约60多岁的吴先生表示,被告刘小姐是其儿子的女友,在女人街摆摊位。其儿子也在上周遭廉署拘捕,但没有在区选中投票,而且并非自己填写选民登记,周日已获准保释。他不清楚为何儿子会涉嫌种票,觉得很震惊,5日因为担心儿子及其女友,所以特地来旁听。

廉署上周五(12月2日)展开代号“浪花”的行动,共拘捕22人,怀疑他们以虚假住址登记为京士柏选区选民。22名被补者中,20人曾在本次区选中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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