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土地每亩7千元 6.8万高价变“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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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2月14日讯】开发商低价“私占”集体土地,又通过收买政府官员,高价倒卖给政府变身“国有”,官商结成“利益输送”联盟——牵出包括原市长、原市委副书记和土地、建设、城投等部门负责人在内的25名干部落马,发人深省。

近日,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被判刑18年。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地价一涨再涨,土地交易成为“腐败高发区”。

集体土地“被私有” 高价变“国有”

据南海网报导,2009年11月,八所镇皇宁村群众举报,反映村干部与东方市 沐龙湾农业观光开发公司总经理张延安等人勾结,以每亩7,000元左右的价格“征地”1,000余亩,又以每亩6万多元转手卖给市国土局,从中侵吞巨额征地款,众多干部受贿。

调查结果令人吃惊:最终立案侦查32人,其中竟有25名东方市干部,不仅包括原市长、原市委副书记、原副市长等市政府领导,市土地、建设、城投等部门负责人也参与“分肥”,同时还涉及12名村干部。

开发商和政府官员 互为互利的裙带关系

原来,张延安买通村干部,通过非法转让方式,从皇宁村拿到一块集体土地。2009年初,开发商柳某得知东方市计划征用约1,000亩土地作为“储备用地”时,便与张延安密谋约定,他“托关系”让政府“高价征用”,张延安以每亩4.2万元收取地价款,超出部分归柳某所有。

之后,柳某“托关系”向时任东方市市长的谭灯耀推荐了张延安等人非法占有的地块,希望谭灯耀“帮助”将其列为政府“储备用地”。

几个月之后,市政府果然以每亩6.8万元的价格“收储”了皇宁村和小岭村合计1,046亩的集体用地。

据时任东方市交通局局长吴毓锋证实,谭灯耀曾示意将柳某推荐的土地列为政府“储备用地”。张延安也证实,征用土地是开发商柳某找谭灯耀,并由谭灯耀安排吴毓锋办成的。

时任东方市副市长兼市城投公司董事长李显民也证实,他带队查看了相关地块,随后让吴毓锋向市政府打了征地报告。事成后,张延安付给 开发商柳某“合作利润”2,200万元。后者拿出250万元作为对谭灯耀的“审批答谢费”。

在东方市,一些干部“跑官卖官”后,一定要寻求“回报”,“回报”的重要出处仍然要靠土地。土地拴紧了腐败官员的利益链。

私占土地问题突出 “土地腐败”

东方市的情况在海南有一定代表性。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全面推进,各类投资开发项目越来越多,因土地征用引发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2010年,海南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农村土地征用开发领域职务犯罪43件90人,分别较上年同期上升22.9% 和18.4%。

海南东方市的土地腐败案在中国具有相当的代表性,许多地区的地价由于经济发展迅速以及房地产开发过热而日益高涨,而管理制度上的疏漏以及官员的腐败导致了国有资源严重流失。

有关专家呼吁加大对地方政府土地监管权的监督,严格操作程序,明确土地交易主体的权属。

专家还建议吸收失地农户代表参与征地监督,公布收支账目,让土地买卖完全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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