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屋卖屋陷阱:真的多家服务销售吗

不动产顾问专家 陈恭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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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一家专任,真的多家服务销售?

有朋友找房仲帮忙卖屋的时候,听见业务员信心满满的推销他们的服务说:“你来我们这里卖房子,包准你满意。

我们老板在全省开了好几家分店,你只要跟我们签专任委托,我们所有案子都会在内部互相流通,这样你就等于是用专任委托一家房仲,赚到一般委托多家房仲销售的服务,怎么说都划算。”

朋友一听,竟然有这么好康的事,当场就签下了“专任委托销售契约书”。

结果委托快两个月,一直都没有传来进一步的销售状况。于是朋友上网搜寻房仲的广告,发现根本没有业务员所说的“物件都会在分店之间相互流通”。气得他立刻打电话给业务员,问他是怎么一回事。

业务员只是支吾其词,不断的说:“我办事你安心啦,我一定替你特别用力销售的,两天前,我还特地到几个闹区发传单了,相信一定很快就会跟你报告好消息。”

朋友觉得受骗上当,打电话向我抱怨,同时表示想提前解约。我跟他分析,若是没有特殊理由,卖方若单方面想要提前解约的话,照样得支付四%左右的服务费。

反正委托期也只剩一个月左右,就等委托期一过,契约自然失效,再找其他房仲帮忙就好。

事实上,房仲业务接案后,如果是所谓的“苹果Case”,愿意释放出来让“大家一起卖”的,可以说是少之又少。

因为业务员的所有收入都来自中介费,且业务员的抽佣比例相当高,一般来说,服务费占房屋总价六%,业务员抽其中的五到八成,是相当常见的比例。

举例来说一千万的房子,六%的服务费就有六十万元,就以最低五成来说,业务个人就可以独拿三十万元,另外还有一种最高分配比例高达百分之百的,也就是六十万元的业务奖金是业务员一人独得,然后每个月再固定付给中介公司一定金额的费用。

这样一来,业务员一年只要成交两、三个Case,就可赚到比一般上班族一整年薪资还要丰厚的收入。

想一想就知道,不可能会有业务员将好不容易才接到的案子,无条件拱手放到所有分店去“大家一起卖”。

对这类中介公司的老板来说,更是没有动机去分配业绩。反正只要佣金收入可以持续进账,他怎么会去管是哪一家分店做成生意的;另一方面还可以鼓励内部竞争,刺激业务成长,他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下次你若是再听到业务员这么鼓吹:“一家专任委托,多家服务销售。”时,记得要求业务员写下具体的“销售企画书”,清楚的交代案件的销售方法跟管道,不要听业务信口开河,如果只是嘴上工夫,就不要再轻易相信了。@

摘编自 《黑心中介不告诉你的买屋卖屋陷阱:没看完这本书,千万不要找中介买屋卖屋》智言馆 提供

编者注:文中所提建案位于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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